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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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各县(市、区)工商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鄂税办发〔2024〕25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与咸宁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制定了《咸宁市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好2024年“春雨润苗”行动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关联统筹,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推进各项税费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经营主体,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平稳发展。
二、统筹协作,形成合力
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对接,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围绕“惠达小微 助稳向好”主题,联合开展系列活动,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各项行动措施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协同提升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跟踪问效
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加强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定期对重点举措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实施。
四、发掘亮点,积极推广
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要勇于守正创新,精于发掘亮点,在深耕常态化措施、打造特色化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创新举措的总结推广。及时总结好阶段性、创新性工作成果,做好经验提炼和案例归集,并有序有力有度开展好行动宣传,不断提升行动成效。
联系人:咸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阮君,0715-8265196
咸宁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陈一新,0715-8126530
附件:咸宁市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任务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