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6:16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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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湖北省税务局和咸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抓好“精确执法”,用心做好税务机关法治建设,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指导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法治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必修课程,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治、强管理、防风险、提效能”专题培训,切实加强全员法治教育。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多点发力,加强税惠政策宣传力度。在市直试点成立“税无忧”工作室,从政策享受、办税缴费、诉求响应、争议调解等方面提供增值服务。探索“办问协同、全程互动”办税缴费服务新模式,组建市、县两级征纳互动运营中心。依托征纳互动平台常态化为纳税人提供政策精准推送、在线咨询服务,更好实现“政策找人”,确保税惠政策直达快享。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分五批累计细化推出5类100条便民服务新举措,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行业提供特色服务,开展分类辅导。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分层级开展常态化走访座谈,由市级税务机关对本地重点产业园区、县级税务机关对本地具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常态问需,形成“市对园、县对户”的服务模式。对重点行业、企业提供专属政策支持,发放“专属政策礼包”。推行税务“店小二”服务专员制度,累计服务省级、市县级重大项目130余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以及税务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三同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根据自身职责,全面、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加强一线调研走访。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在行政决策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稳步扎实推进精确执法。立足基层税务执法实际,聚焦优化执法方式,探索构建行之有效、规范统一地税务执法新体系。依托电子税务局全面开展“首违不罚”事项智能化办理工作,全面精准髙效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税务执法音像信息记录平台及工作制度,在崇阳县税务局试点推行“法审无忧”创新项目,拓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外延。编制了说理式执法范本示例、思维导图,明确税务说理工作原则和要求,力求让说理式执法融入到日常税收执法活动中去。同时以“亲和”“柔性”“教化”为主线,探索建立咸宁市税收非强制性执法体系。结合楚税通智慧税务建设、“管评查”互动工作机制和“护税锏——打击防范涉税违法数字化共治平台”,帮助纳税缴费人发现和防范涉税风险,对“守法者”实行提醒遵从、正向激励;对“轻微违法者”实施包容执法、审慎监管;对涉税违法犯罪精准打击。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防范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意识,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强化整改,坚决防止“小管涌”成“大塌方”。聚焦纳税缴费人疑难问题及投诉举报,定期开展预警分析研判,落实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制度。聚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分事项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化解税收领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源头化解税费矛盾争议。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健全多元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机制,将基层税费治理融入地方社会治理格局,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合理诉求。加快推进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完善联动调解手段。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两权监督,深化拓展清廉机关建设,做实做优“纪检委员履责时间”,推进纪检与业务融合,纪检委员全流程跟进重大税收工作任务,紧盯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以防范执法风险、廉政风险为中心,前移监督关口,提前纠偏正向。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规范答复公开申请,充分保障社会公众权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加快智慧税务建设。以加快发票电子化改革和征纳互动平台建设步伐为核心,纵深推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整合电子税务局和“楚税通”资源,打造智慧税务生态体系,优化智能办税缴费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委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统筹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召开5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本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协作共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主动性、开创性不足,没形成咸宁特色亮点;执法文书说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重实质轻形式”的思想仍旧存在;基层法治人才短缺,部分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仍待提升。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增强“争先进位”思想。将精确执法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相结合,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注重把精确与执法的各个方面各个维度结合起来,加快推进非强制性执法试点工作、说理式执法普及工作,形成以发展促发展,以规范促规范的良性循环,力争在全省做出表率,干到前列。

二是持续夯实法治在服务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场公平竞争法治秩序的维护,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对执行有偏差的环节重点盯梢,强化检查和督导力度,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的“懒政现象”予以坚决纠正,从严从实排查整治税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涉税争议化解工作,实施法治惠企惠民实事项目,不断增强纳税缴费人对法治税务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加快智慧税务建设,共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发票电子化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不断创新纳税服务举措,加快执法方式优化,助推“三项制度”推陈出新,赋能税收法治建设,遏制税费违法犯罪活动,为遵纪守法纳税缴费人创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是建设法治专业化人才队伍,切实保障学法普法用法。以法治指导员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开展法治指导员培训和公职律师实践锻炼,推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同时结合纳税缴费人缴费需求,打造个性化普法宣传品牌,形成一批有地域特色的税收宣传作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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