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咸安税务:践行“枫桥经验”
构筑税费争议调解新生态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6:02 来源:楚天法治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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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时忙着赚钱,很多政策上的事情都不清楚,这次多亏了税务局干部的耐心讲解和贴心辅导,解开了我的疑惑,也免得我跟税管员伤了和气,毕竟平时他也帮了我不少,以后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我们也会更加规范经营。”近日,咸宁市某中药材种植场的法人王先生拉着税务干部的手激动地说道。      
       原来,咸安区税务局汀泗桥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在进行数据筛查中,发现该中药材种植场作为一家享受自产农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个体户,却开具了大量农产品收购发票。于是税务人员去电向种植场办税人员了解情况,告知其这样可能会产生涉税风险。
       不多时,该种植场的法人王先生向税务人员回电:“我们就是种一些莲子、钩藤之类的产品,销售额也不大,并且还是免税产品,怎么会有税务问题呢?你们是不是搞错了?”电话中王先生的情绪有些激动,税务人员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安抚,并表示税务部门只是针对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不是代表其存在税务上的问题。待王先生情绪稳定后,税务人员与其约了时间,实地走访了解具体情况。
       经了解,该种植场的农产品都是自己种植的,但由于其法人、财务年纪较大,对相关政策不了解,误以为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也需要开具收购发票。针对这种情况,税务人员通过“说理式执法”,向法人王某详细解释了自产农产品免税政策,耐心辅导其进行纳税申报。法人王某表示,自己确实对政策不了解,愿意积极配合整改。最终,在税务干部的协助指导下,纳税人将误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冲红,并正确录入成本费用。
       将具体执法行为说清、说透,既得到纳税人的理解与认可,减少抵触情绪,又能让纳税人更好的学法、守法。近年来,咸安区税务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持续完善税费争议调解制度,落实“说理式执法”要求,多元化主体参与、综合化手段运用,成立“税费争议调解”专家团队,推动各部门深度协作,加强税企彼此间理解,成功化解税费争议矛盾35起,化解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风险防得住、征纳更和谐”的枫桥愿景逐步实现,为优化全区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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