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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太好了!税务局工作人员了解我们的情况后,给了我们改正的机会,也给我们敲了一次警钟。”畈湖工业园某化工涂料企业的王先生对税务部门表示感谢。
据悉,该公司一直忙于拓展业务,故而疏忽忘记在征收期内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公司将面临罚款处罚。但潘家湾税务分局工作人员考虑到该纳税人是本年度首次逾期未申报,且符合《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最后,该纳税人在潘家湾县税务分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申报。
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是衡量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成效的重要标准。潘家湾税务分局坚持“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理念,运用说服式教育、约谈沟通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精准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让税务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截至目前,潘家湾税务分局已对符合条件的47户纳税人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673户纳税人开展口头式说理和文书式说理,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