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税务聚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25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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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省税务系统全面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建设的浓郁氛围下,咸宁市税务局在前期建设基础上“迭代升级”,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因地制宜、守正创新的工作原则,建设具有咸宁特色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大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搭建纳税人缴费人与税务局之间的“连心桥”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现在公司有钱了,既能缴上税款解决燃眉之急,又能用剩下的钱扩大再生产了。咸宁市某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王会计咸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原来,该公司名下有房产,必须按月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是由于季节性波动、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原因,长期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导致没有收入,公司账面没有流动资金,无法缴纳税款。得知这一情况后,主管税务机关立即启动政策帮扶工作,经过多部门联动查找比对,发现该公司存在一笔增值税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公司并耐心进行政策辅导,仅一天就完成退税工作全部流程,帮助企业获得50万余元活动资金,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活力。

为推进创立“枫桥式”税务所,咸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成立了党员先锋队,以党员业务骨干为“排头兵”,带动基层税务干部积极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急纳税人之所急,想缴费人之所想,立足岗位职责,不断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打通纳税服务“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咸宁市税务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发挥纳税服务工作优势,聚焦基层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在基层发现,就在基层解决,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便民服务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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