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税•图说丨通城税务:“税水联动”显成效 激活水资源税征管“新动能”
近日,通城县税务局与县水利局组成联合工作组,针对辖区内部分企业水资源税同比出现减收的情况,主动出击开展入户实地核查,精准排查税源疑点,确保水资源税依法依规足额征收。

图为工作人员在检查计量水表
据悉,本次联合检查创新采用“实地核查+器具校验”双轨工作法,多维度、全方位锁定问题根源。工作中,两部门人员依据税收数据分析与用水信息比对筛选出的疑点企业名单,深入生产一线。税务人员重点核查企业申报数据、取用水合同、缴费凭证等资料,核对取用水量与纳税申报的匹配性与逻辑性。水利部门技术人员则同步对企业的取水许可证、取水设施运行情况,特别是取水计量器具的安装、检定、运行状态及数据准确性进行专业校验。两部门在现场紧密配合,信息实时对表,既确保了检查的专业深度,又提升了问题发现的时效性与精准度,实现“数据互证、技术互补、管理互动”。
经过细致检查,工作组精准诊断出三家企业水资源税减收的具体“病因”,并“对症下药”提出处理意见。一是受自然气候影响。某水力发电企业因本年度区域降水量显著偏少,水库来水不足,直接导致发电量下降,取用水量相应同比减少,其减收情况属实,属合理波动。检查组对此予以确认,并记录相关气候及生产数据以备查。二是生产经营波动。 某制造企业因市场调整原因,报告期内存在阶段性停工停产情况,实际用水需求暂时性下降,造成当期水资源税减少。检查组核实其停产期间的相关证明,要求企业加强用水情况报备。三是计量器具故障。某企业安装的取水计量器具存在数据传导元件损坏问题,导致计量数据失准,未能真实反映实际取水量,从而造成税款少征。
针对计量器具故障问题,联合检查组现场向企业下达整改要求,责令限期维修或更换损坏设备,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税务部门依据水利部门核定的参考取水量等资料,辅导企业准确计算并补缴因计量失准导致的少征、漏征税款,确保税费应收尽收。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通过精准识别问题、分类落实整改,有效规范企业取用水行为。两部门表示,将持续完善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增强企业依法纳税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意识,构建税收公平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高质量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