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局:税惠扶持助残就业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7日 来源:咸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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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身体原因,我之前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现在这里上班,有了稳定的收入,日子也有了盼头。”日前,在咸宁高新区博洛尼家居用品湖北有限公司上班的肢残员工周某开心地说。

  近年来,咸宁高新区税务局联合残联、人社部门积极牵线搭桥,让企业用工需求与残疾人求职愿望直接对接,畅通供求信息,鼓励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通过纳税人学堂宣讲、直播课堂、精准推送、印发政策 “明白纸”、一对一辅导等多种方式,及时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讲解,为企业算好安置残疾人 “经济账”。

  “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鼓励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国家出台了包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咸宁高新区税务局社保非税股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5%,可享受免征残保金,还能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项税惠政策。

  “税务部门及时推送和落实政策,更加坚定了我们继续履行社会责任的信心。”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朱爱华说道。据了解,通过录用安置残疾人,该公司缴纳的残保金由2023 年的27万元大幅减少到2024年的1万余元。

  据悉,2024年,咸宁高新区累计有47家企业进行安置残疾人认定,安置残疾人近100人。

  咸宁高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艾兰表示,今后将持续开展助残就业活动,落实残疾人就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既让更多残疾人实现上岗就业,也让用人单位更大幅度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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