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枣阳市人民北路18号,邮编:441200,电话:0710-6317417,传真:0710-6311105)。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公开本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等涉税信息,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办理0件,办理完成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答复按期办结率100%,全年无有关举报、投诉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全流程管理,建立“分类办理、限时办结、审核把关、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借助襄阳市局网站、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平台公布涉税信息,推进征纳互动平台建设,积极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但仍存在对政策文件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为此,我局将加强对政策文件的学习,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向经验丰富的兄弟单位学习,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