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来源:襄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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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枣阳市人民北路18号,邮编:441200,电话:0710-6317417,传真:0710-63111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借助各级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2000余条,通过人民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宣传税收政策90余篇,利用枣阳政府网站宣传税收政策50余篇,定期定额户执法信息公示1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有力推动申请办理提质提效。2022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办理0件,办理完成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答复按期办结率100%,全年无有关举报、投诉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合政务公开资源,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开体系。线上利用枣阳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税务局等平台及时公示各类信息,线下在办税服务大厅建设集税收政策查询区、文件资料阅览区于一体的专区,形成线上线下多元一体、联动互补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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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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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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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基础性日常管理不足,信息更新存在滞后情况等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强化业务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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