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来源:襄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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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枣阳市人民北路18号,邮编:441200,电话:0710-6317417,传真:0710-6311105)。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确保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发挥主动公开目录的规范引领作用,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规范审核程序,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适用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及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途径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税收政策咨询、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电话,全面保障执法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工作规程,强化信息审核研判,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管理不当、公开审核不严而引发的泄密或舆情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运用好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机关公示栏、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平台进行信息公示公开,制定网站栏目维护分工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确保及时、准确做好网站栏目的内容维护和更新,切实拓宽信息公开覆盖范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核,并注重结果运用,保障完善各项机制的平稳高效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形式还需丰富。贯彻《条例》要求,虽能及时公开信息,但在公开形式上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职能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提高更新频率,提升吸引力和亲和力。二是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性。结合税收法治、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形成整体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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