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来源:襄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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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襄阳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以强化党的建设为根本,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坚决打好减税降费主攻战,建好“三项制度”主抓手,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全市税务系统的依法治税意识、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现将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全市税务系统在法治建设中,大胆实践,敢于创新,税收法治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好成绩,受到了总局、省局领导的好评,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一)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深化税收改革

1.不断完善机构设置。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深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促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一是全面整合办税服务。全市13个全职能办税服务厅的154个综合服务窗口全部实现“一窗通办”,提高了办税效率。城区纳税人可以到城区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实现“同城通办”,全市纳税人可以到邮政网点代开发票,方便了纳税人就近办税。二是实现一级稽查。按照“三定”要求,撤销7个县(市)区局稽查局,设立市局稽查局,并跨区成立了三个稽查局,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完善了“1+3”全市一级稽查体系,不断增强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的合力。三是优化法制机构。针对城区5个区局、市局2个派出机构法制职责设在税政部门、审查未分离问题,按照“不交叉、不缺位”的原则,将5个区局、2个派出机构法制机构职责由税政部门调整到办公室或综合管理股,确保了职责清晰、规范运行。

2.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一是强化原则和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一方面坚决防止突击收税、违规收税、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的问题,另一方面采取欠税公告、税务约谈、纳税评估等有效手段,督导欠缴税款入库,确保颗粒归仓、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争取和协作。深入研判经济形势、税源结构、政策调整等变化趋势,密切联系财政局、经信委、商务局、统计局等部门,增强了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深化完善划转税收谈判磋商机制,注重加强税款征退减免相互衔接,合理使用免抵调库资源和手段,保证了税收均衡协调入库,切实掌握依法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三是做好预测和监控。健全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由传统监控信息采集方式,改由企业网上直报,提高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可靠性。认真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及税负变动趋势,及时准确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对重点税源的现状及其变动趋势做出合理判断,税源监控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3.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保障减税降费落到实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抽调精兵强将,配齐专职人员,成立减税办并实体化运行,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二是广泛宣传辅导。全市两级税务机关党委班子带队走访调研300余次,帮助企业弄懂政策、了解需求、征询建议。全市发放减税降费宣传资料3万余份,通过政策宣讲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培训2万多人,利用各类媒介推送宣传信息21.9万条次,提高了政策的知晓度。三是优化管理举措。建立减税降费台账,逐户明确登记,优化减税程序,做到应退尽退,及时清退。对落实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察、现场督办,下达《重点工作推进清单》5次,开展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税督察2次,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排查整治督察工作进行了3轮,确保惠企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保证减税降费效果达到预期。襄阳减税降费工作全年被国家税务总局减税降费工作简报采用4期。

4.切实推进简政放权。一是严格限时办结税务行政许可。对保留的6项税务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按季进行分析督导,查找是否超时限办结,全年共办结8900余户次行政许可事项,无一超时限办结。二是简化纳税人设立、注销手续。提供新开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对新开办企业实行“一窗一表一次办结”。简化注销程序,“即办流程”总数占比由28.4%上升到目前的75%。三是推行“两个清单”,明确了14大类181个事项“最多跑一次”和10大类110个事项“全程网上办”办税事项,基本涵盖办税全流程,让纳税人、缴费人明明白白办理涉税事项。 

5.全面推进税制改革。一是积极落实小规模纳税人普惠和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精密测算,摸清家底,分析对收入的影响;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申报退税,推动政策落实;对发票开具情况跟踪监控,对纳税申报监控预警,认真核实疑点,防范政策执行风险。二是快速落实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扣除政策。成立专班,多方协调,制定方案和路线图,广泛宣传,开展专项培训300余场,组建个税新政导税团队,辅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全市11万名纳税人填报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6万名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三是落实好地方“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按季召开政策分析会,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明确政策执行口径,开展督导督办,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税款退还到位。普惠政策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实现减免税“折上折”。四是推动其他税费新政落地。加强宣传和协调,推动车购税、耕地占用税等新法贯彻实施,充分发挥绿色税制作用。落实不自行组织集中清缴欠费要求,做好社保费划转后管理和降率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6.大幅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引导多元化办税方式。目前,全市约31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已通过银行端缴纳社保费和个税,75%的企业纳税人实现网上扣缴;通过自助机办理发票领用比例达到85%,办理发票代开达到74%。二是减并纳税人申报事项。增值税申报,表单由原来的1主表9附表减少至现在是1主表4附表;所得税申报,对A类的填报行次由原来的33行减少到21行,B类的填报行次由原来的33行减少到21行,并取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融保险机构涉农利息保费优惠等4张表,修订后的表单数据项较之以往减少75%以上。

7.大力整顿税收秩序。一是强化税务稽查。按照工作部署,多线并进查案件,开展随机抽查、专案检查、清理积案、行业整治、举报案件查处,彰显稽查职责。市局稽查局被省税务局、省公安厅、武汉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四部门授予“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二是做好风险防控。依托税收大数据,统筹风险识别、扎口任务推送,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差别化应对。获取53个部门涉税数据2214万条,关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编制了房地产建安的税收风险指标体系。在大数据利用、全环节监控、全税种联动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湖北税务理论版》刊登了襄阳的调研文章。三是开展专项清理。进一步加强减免税管理,对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全面清理。积极与商务部门、安监部门沟通,开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强化白酒消费税监管,对增值税、消费税计税依据严重不匹配的,及时约谈相关企业,责成立即整改。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充分发挥税警联络机制办公室职能,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执法手段,打击偷骗税违法犯罪行为。

(二)顺应时代变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8.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履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工作职责,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和操作性。根据税务系统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以及《襄阳市2019年度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我们对已对外公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税收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未发现违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9.积极参与地方法制建设。为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地方供给侧改革,切实推行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制建设。开展大走访活动,征集税收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开展一对一解答和宣传。拜访人大代表、政务委员,对11件议案提案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措施。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等各类制度、办法征求意见会8次,反馈相关部门各类制度、办法修改意见45份,支持了地方法制工作。

10.强化税收管理规范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机构合并后新修订的《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以及《税务稽查规范》,本着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原则,减少办税证明材料、简化办税流程、压缩办税时间,让纳税人、缴费人清楚知晓“办什么、带什么资料办、哪些渠道办、多长时间办完”,同时解决税务机关、税务人在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中“怎么办”的问题,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税收管理规范化。

11.积极服务自贸区建设。落实税收服务自贸区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探索优化“两无一免”退税方式,为自贸区产业的发展释放了极大的发展活力。“两无一免”简化退税流程创新成果入选商务部发布的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服务自贸区工作经验,被税务总局孙瑞标副局长批示肯定,相关做法被经济时报、湖北日报等媒体推介。

(三)完善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工作任务、工作流程,要求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下发了《中共襄阳市税务局党委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确定了税收业务、干部队伍建设等8个方面为党委工作的范围,为扎实履行党委工作职责,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奠定了良好基础。

13.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全年外聘法律顾问提供合同、文书、函件等方面法律审核59份,解答法律咨询63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参与信访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劳动人事会议30余次,最大限度降低税务部门的法律风险。

1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人员调动、收入计划任务分解下达、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基建工作)和税收减免等事项上,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21次,其中:召开党委会议15次,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6次。

(四)创新工作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健全运行机制。制定“1+3+N”的制度体系,确定40项公示信息,搭建执法公示平台,配备13台公示信息触摸屏。确定4类记录方式,统一了执法文书,规范了执法用语,配置执法记录仪148台、工作站16台、存储服务器1套。确定了5项审核范围和具体标准,形成了金三系统为主、手工传递为辅的审核运行机制。二是强化工作保障。依托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开展分类培训、督导调研、“红黄绿”榜考核,推进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三是促进效能提升。全年在各类载体公示执法信息950余条,涉及执法信息3万余户次,执法全过程共归集各类资料信息2万余条,其中影音记录资料信息4700余条,对115项重大执法行政决定启动了法制审核程序,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被湖北日报、襄阳日报等媒体报道,推行经验在省、市推进会上交流。

16.实行入户检查报备制。对税务检查工作进行统筹管理,稽查、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和其他风险核查等税务检查工作,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户纳税人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税务检查任务发起,需经同级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实施,2019年度共计382户纳税人纳入了市级检查台账,县(市)区局相关检查任务与市级检查合并执行,有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进户问题。税务检查前,开展查前廉政谈话,检查案件入户落实“两书一表”(《纳税人权利义务事项告知书》、《稽查人员工作纪律事项告知书》和《稽查人员执法与廉政情况反馈表》)制度,对查结企业进行查后回访,及时掌握检查人员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17.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于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019年,共对1100余户次符合条件的税收违法违章免于行政处罚,营造了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18.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分析近三年数据,结合税收规模、纳税信用、检查情况等情况,调整了市级重点税源名录库,确定150户重点税源企业,进一步明确了市级检查人员名录库规模及主辅查,优化了稽查选案管理,提高了随机抽查的精准度。按事项清单,主动在税务局外网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自查结果及重点检查对象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9.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巩固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社保费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成果,强化应用深度,提升应用水平,保障税费征缴工作。创新试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先后组织8家技术公司,打通7个系统,融合9个数据库,探索研发了“鄂汇办”手机APP应用平台,实现了购房人购买新房纳税、登记全程线上办理,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带来了纳税人办税体验和税务局办税效率的“双提升”。

20.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全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试点样板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推出、落实一系列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措施。在省局推出的45条75项规定事项基础上,创新推出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端缴纳税费、“两无一免”、无申请退税、个税社保费网上缴纳等“十大重点突破事项”,实打实地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了申报流程、提高了办税效率,不断提升了纳税人满意度。

(五)加强监督制约,促进税收公平正义 

21.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一是高效完成内控平台并库工作。将原属国税、地税的两个内控平台进行合并,统一了制度体系、合并了监控指标、归并了操作应用,举办内控平台操作培训,为内控建设提供了信息化保障。二是规范抓好内控平台日常运行。充分发挥内控平台的抓手作用,对日常监控的执法过错,及时提醒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纠正。三是深入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充分利用指标扫描的疑点数据,深入核查,严格整改,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对涉嫌违纪人员移交纪检组进行查处,有效预防了管理风险。

22.充分发挥执法督察职能。一是做实年度执法督察工作。围绕税收重大决策部署,以疑点数据为基础,强化过程监控,对襄州、枣阳、襄城、樊城、市局稽查局五个单位开展了年度执法督察,对发现的违规税款进行了整改。二是做优专项执法督察工作。结合全年税制改革热点,强化政策执行监督,先后开展了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降费、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第三方乱收费清理等专项督察,送达征管建议书1份、专项督察处理意见书4份。三是做精专案督察工作。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个案线索,启动1项专案督察项目,及时纠正错误执法行为,减少了个案执法风险。

23.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针对重案数量激增、案件日趋复杂、审理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从提升专业素养、规范审理程序着手,提升审理质效。一是实行“2+10+X”审理模式。接到审理任务后,由法制科2名人员进行初审,然后交由10个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审理,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召集公职律师、相关专业人士、成员单位进行研究讨论。二是严格审理“三个关口”。在受理环节,重点把控“移交关”,防止出现“有案不审”的情形;在审理环节,重点把控“质量关”,要求成员单位提出的审理意见清晰明确,防止出现“审理质量不高”的情形;在决定环节,重点把控“签批关”,所有重案审理后必须经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后再交稽查局执行,防止出现“超越权限审批”的情形。三是突出审理的重点。2019年,围绕打虚打骗、扫黑除恶、发票专案等重大税收案件,提升政治站位,严把证据关、依据关、程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办成铁案。

24.切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一是统筹开展内部财务收支审计,对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枣阳市及市局机关本级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二是扎实开展“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同步开展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三是积极做好外部审计监督的配合工作。6月份,审计署提取了我市部分疑点数据,并委托市审计局进行调查核实。我们积极和审计局做好沟通,协调主管税务机关如实提供资料,客观真实的反映情况。

25.强化纪检巡察监督。一是创新执纪模式。坚持线索核查由市局纪检组统筹指挥、跨区交叉办理的执纪模式。二是开展“一案双查”。全面加强对征收管理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一案双查”联席会议机制,先后召开三次联席会议,明确了问题线索分级移交的方式,规范了纪检、督察、稽查部门工作衔接。三是开展党委巡察。组建巡察人才库,将税收执法纳税巡察范围,市局党委巡察组对经开区局、谷城县局、保康县局、南漳县局等四个单位党委进行了专项和常规巡察。

26.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投诉渠道,规范查处流程,强化回复机制。12366服务平台全年受理转办工单171件,其中涉税投诉类103件、咨询服务类68条,均按规定及时处理答复并予以解决。二是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坚持问题导向,先后组织召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推进会、片区座谈会、重点单位督办会,收集整理了突出问题25条,列明了整改清单,并逐一完工销号。做好满意度调查分析和数据筛选,全面做好走访,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问效和改进分析,实现了纳税人满意度的不断提升,襄阳在全省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名列前茅。三是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本地网信部门的联系,健全对涉税热点等新闻评论、论坛、博客、微信、跟帖及转贴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正确引导舆论方向,今年未发生一起突发性、重大性舆情事件。四是推进纪税联动协作。市局纪检组就监督联动、问题线索、协调管理等六大机制与纪委监委达成一致共识。

(六)注重权利维护,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27.提高复议应诉质量。一是畅通救济渠道。全市税务系统全部对外公示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方式和渠道。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及时受理,对依法确实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申请,耐心做好申请人的解释工作,并告知可能的解决途径。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法制部门牵头组织,被复议诉讼单位认真准备,法制部门、被复议诉讼单位、法律顾问、分管领导联合会审,把答辩、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研究深、研究细,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一把手”、分管领导按规定出庭应诉。全市税务系统纳税人共提起行政复议2起,经审查后决定维持1起、撤销1起;提起行政诉讼5起,驳回诉讼请求1起,驳回起诉2起、撤诉1起,未审结1起。

28.加强信访机制建设。一是办公室随时指导基层单位抓好信访事项的办理,做到有问必答。二是根据信访问题发生情况,安排局领导做好了信访接待日工作。三是按月及时向省局报送了信访工作情况。四是每日及时做好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等信访平台信访投诉事项的处理工作。

(七)完善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9.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主任及信息公开岗位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专家讲解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严格公开审查。依据部门职能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归口管理、统一发布,严把保密关、政治关、政策关和解读关,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安全。三是丰富公开载体。运用门户网站、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风热线、新闻访谈、网上问政、纳税服务热线等资源,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发布办税政策、办税服务、政务、党务等信息。

30.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全市纳税人监督,促进了税收执法管理权力阳光运行,增强了税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机构合并情况,启用了新的税务门户网站,更新了公开指南、部门职责、办税地址、咨询投诉电话等服务内容;围绕税收热点问题,及时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个税政策、减税降费等政策信息。累计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040条,其中互联网站公开信息1664条;襄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76条。

(八)普及法制教育,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31.着力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一是以上率下,领导带头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好党委中心组学法、局务会议学法、宪法宣传日活动等机制,确保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把工作的过程变成学习法律、实践法律的过程。全年,共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突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制度。二是突出重点,全员系统学。结合普法宣传、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借助学法用法平台、春季轮训、法治讲座、“一月一讲评”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全年组织业务培训63期,培训人数3600人次,干部无纸化学法平均得分95.4分。三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根据襄阳市政府《新任命襄阳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的整体部署,各单位对2019年新录用公务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场面肃穆庄重,使每名新任公务员生就对宪法的敬畏和尊重之心,增加责任感、使命感,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宪法赋予的权限,忠诚履行职责。

3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一是畅通渠道,政策宣传有成果。依靠微信、网站、手机短信等网络平台,深入宣传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党和国家政策落地生根。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减税降费“在线访谈”,谢本洪局长解读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等六个方面优惠政策,分析了减税降费对襄阳经济和税收的影响,回应社会各界对减税降费政策的关切;通过襄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税收新政、业务指南、税务资讯等内容,让纳税人随时随地可以知晓税收;组织开展“个税改革惠民众 改革红包我会领”税法知识竞赛,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参与人数位居全省前列。二是项目推动,税法普及有亮点。借助保康蓝莓节、宜城向农家乐餐馆、襄州黄龙镇主题文艺晚会等平台,摆放展板、发放资料、表演快板,让群众在喜闻乐见中了解税收政策。策划《武林外传》税法维权主题班会、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优惠政策宣讲、减税降费走进仙人渡镇中学、保康县中等职业“空乘班”毕业生就业创业辅导课等进校园活动,详细讲解“双创”税收优惠等政策,不断增强在校学生税法意识。三是集中辅导,税收新政有遵从。针对近年来税收新政出台密集,操作规程简并变化大,信息系统整合内容多的情况,强化纳税人集中辅导培训,熟练掌握办税知识,减少因不懂政策、不懂操作造成的税法违规风险,各地也先后组织开展了纳税人培训182期,培训4万余人次。

33.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在2018年纳税信用年度评价中,共有52438户企业参评,同比增加9676户,增长22.62%,评定A级纳税人4649户,B级纳税人22179户,B级以上信用优良企业同比增加5005户,增量达51.17%。二是全面实施激励举措。开通“绿色通道”,为出口企业管理的一类84户A级纳税人快捷办理了出口退税,为3305户A级纳税信用一般纳税人办理了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扩大纳税信用贷,推广“云税贷”,将信用贷款全流程由“线下”搬到“线上”,有融资需求的诚信纳税人从申请到支用最快只需5分钟,融资效率得到大大提升,全市“纳税信用贷”贷款客户2007户,贷款余额9.91亿元。三是强化联合惩戒。今年4月份,共向社会公告了4649户A级纳税人名单,共有158户次A级纳税人在政府招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享受便利。

3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深入开展涉黑线索排查工作。建立了扫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深入排查2016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信访举报情况以及涉嫌虚开骗税等案件,摸排系统内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零报告”到市纪委。结合日常征管、稽查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在纳税评估、专项检查、专案稽查中,对有疑点有苗头的案件,及时介入、主动排查,先后排查线索138件,未发现涉黑涉恶案件。二是严厉打击涉黑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得到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肯定。

(九)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35.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一是专业人才归位。优化县(市)税务局法规部门人员配备,7个县(市)法规部门共配备33名工作人员,其中通过司法考试人员6名,其他法学专业人才7名。将城区7个单位法制职能由税政部门调整到办公室(综合管理股),强化稽查审理人员配备,四个稽查局审理部门有5名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二是建立审核团队。开展法制审核,建立一支由法制部门人员为主,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治指导员为辅的团队,保证审核的质量。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局审核备案确定了193名税收法治指导员,为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强化法制审核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全市税务系统法制业务专题培训班,讲授涉税行政法律制度、法治思维、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等内容。督促各地开展执法资格培训,组织三次执法资格模拟考试,对考试情况分析通报,切实提升了新招录人员执法水平。

36.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是积极推荐申报公职律师。根据申报条件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公职律师8人,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达18人,总人数居全省第二。二是严格落实公职律师轮流坐班制度。每两月进行轮换,今年共有6名公职律师或法律人才到市局坐班锻炼,参与重案审理、合法性审查、三项制度推行等工作,通过实践提升业务素质。三是调整外聘法律顾问模式。根据机构合并后法律需求增加情况,市局及各单位分别聘请法律顾问,全年外聘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税收疑难案件、劳动争议、信访等各类法律事务159次,有效降低了管理和执法风险。

(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37.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继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平台作用,在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对其职责、工作流程等进行了明确,有效保障了其依法治税核心平台作用。通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计划、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考核等工作,推动了依法治税工作任务落实。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谢本洪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视法治工作,带头学法、对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督促,7月份亲自出庭应诉,并总结经验,要求做好执法风险防范。9月份参加了总局召集的部分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一把手”调研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工作调研,围绕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法治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讨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纳税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税务机关优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对规范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法治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明确思路,细化措施,加以解决或改进:

一是法治观念还需进一步增强。一些税务人员特别是少数基层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在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执法行为上凭经验、按习惯、随意执法、滥用裁量权,没有形成按法律法规办事的意识和习惯。

二是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原国、地税收管理人员需要在业务上深度融合,掌握原来不熟悉的知识,但由于机构刚合并,税收政策及社保费和非税收入政策多,部分管理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还无法适应新形势要求,不规范执法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三是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顺畅。法治建设运行保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法制审核委员会、复议诉讼委员会、法律顾问制度等,但目前仍有部分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领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成员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乏力,法制审核、法律顾问等这些依法治税的抓手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

四是监督手段还需进一步完善。在目前税务系统税收执法的监控体系主要有内控机制、风险评估、一案双查、执法督察、执法责任制、纪检巡察等,这些体系制度较为完备,但实际运行中,由于涉及部门多,缺乏工作合力,存在监督弱化的现象。

三、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安排部署,在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来抓好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具体要在“实、精、清、严”四字上做文章:

一是夯“实”基础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入基层找问题,密切关注县(市)区局及税务分局执法工作,研究基层政策落实情况和难点问题,确保依法治税在基层落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好执法资格考试及执法资格管理,统筹好法治指导员培训提升工作,促进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配置到位;通过业务培训、轮值办公、集中办案、旁听庭审等多种途径,增强公职律师执业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税务行政决策、推进依法治税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做“精”业务工作。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和辅导,提高税收执法能力和水平。围绕基层管理人员欠缺的专业知识,以推行最新《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操作规范》为契机,强化培训和辅导,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涉税资料,统一征管操作,规范文书使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和管理。开展最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宣传,强化工作落实检查,重点检查执法文书填写是否规范、违法事实尤其是影响处罚结果的自由裁量违法情节是否填写清楚、是否严格按裁量基准进行处罚等,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执法尺度的统一。继续深化三项制度,重点在公示平台运用、音像记录管理、法制审核流程控制、约谈室建设、“红黄绿”榜考核等方面做出特色,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三是理“清”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法制机构运行情况调研,联合人教部门共同研究,结合法制审核人员5%比例要求,做好全市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人才充实工作。明确法制部门工作定位,不缺位、不越位,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功能,与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高度关注重案审理案件数量激增、案件日趋复杂、审理力量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创新重案审理工作模式,提升审理质量和审理能力。

四是从“严”内部控制。紧扣省局考核指标,结合实际工作,讨论研究好2020年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各项考核指标,要将绩效指标做成法治工作的“指挥棒”。根据上级安排部署,适时重新启动法治创建工作,明确创建指标,推动法治建设整体合力。强化党建、纪检、法制、征管、稽查、风险管理、督察内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党委巡察、党风廉政、执法检查、税收征管、一案双查、风险应对、执法督察、内部审计等工作的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相互融合,提高内部控制运行质效,防范各类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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