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城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宜城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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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宜城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宜城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城市中华大道8号,邮编:441400,电话:0710-42199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宜城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襄阳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围绕依法治税、减税降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府采购等工作,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信息公开措施,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拓展信息公开载体,保障了公众的税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税务部门执法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2

6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4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宜城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比如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服务广大群众质效有待继续强化等。2021年,我们将继续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审核把关,提升信息的科学性、严谨性。加大公开力度,继续维护好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服务质效。定期查看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做好回复,确保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有效融合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工作,将税收优惠政策和助力企业发展的成效等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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