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城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来源:襄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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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宜城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宜城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城市中华大道8号,邮编:441400,电话:0710-42199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宜城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襄阳市税务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坚持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指引要求,积极落实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目录编制更新,保障了公众的税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税务部门执法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公开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了政务公开人员办公电话、QQ邮箱等联系方式。2023年,宜城市税务局未接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进行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改要点提炼》,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内容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突出公开重点,整合公开资源,扩展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以“襄阳税务”微信公众号为载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向襄阳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报送各类动态信息30余条。及时更新、完善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2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试行)》为抓手,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理清局内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7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宜城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采取许多具体举措,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公开信息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牢固树立政务公开意识,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新公开举措。充分借鉴其他部门好的经验做法,综合选用图文解析、简明问答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创新举措,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三)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审核把关,提升信息的科学性、严谨性。加大公开力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涉税事项作为公开重点,继续维护好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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