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襄城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襄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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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襄城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襄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南街132号,邮编:441000,电话:0710-3512228)。

  一、 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襄城区税务局在襄阳市税务局和襄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等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履行税务公开职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严格执行信息事前审核把关,履行会签会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办公室负责具体公开工作,局内各股室协助。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适时对政府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和更新,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全面规范政策解读,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是严格保密,规范流程,审查到位。按照《保密法》相关规定,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各股室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审后,报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最后由分管局长签发,再由办公室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公开。

  三是健全制度,依规办事,规范公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和规程进行审查审批,确保信息公开全过程有理有据、有章可依,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确保权责统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襄阳市襄城区税务局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7条,其中:主动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15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襄阳市襄城区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信息2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被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未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因内设机构职能交叉导致权责划分不清晰、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高、主动公开滞后、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等方面。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审核流程优化、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以及相关制度审核修订等重点任务,积极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襄城区税务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襄城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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