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税务局关于免去汪庆洪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南税任发〔2018〕1号
各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局及县局“三定”方案批复的相关要求,经县局党委2018年10月18日研究决定:
免去汪庆洪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大荣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免去付仕军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税政科科长职务;
免去曾庆涛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收入核算科科长职务;
免去马俊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张运新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刘炳国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科长职务;
免去但永红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孙龙明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殷波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静、张习军、李明强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昌勇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科科长职务;
免去丁久忠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光强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代斌斌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武镇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道忠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东巩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光斌、李玉龙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尹松涛、窦攀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朱东明、果红英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收入核算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冯德志、郭红艳、李亚群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吕捍卫、殷哲勇、刘明群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柏林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王敬敏、孟凡琼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娅欣、温小波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忠保、王述峰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敖光柱、赵海龙、靳元政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刘书勇、陈华锋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艳丽、蒋启春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陶炼、张伟、陈锐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武镇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宽志、李华章、丁安平原南漳县国家税务局东巩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东升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许靖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免去刘孝成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科科长职务;
免去刘远杰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主体责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成洋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党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贾辉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五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鲁达志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招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明辉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
免去刘涛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车辆管理负责人;
免去夏正学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基建办公室负责人;
免去吴昌富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扶贫办公室负责人;
免去付德华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老干部管理员;
免去杨宏军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征管信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殷哲海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规划财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葛永强、刘群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税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涛、曾祥冰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军、王凯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旭成、王景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二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都、豆贤洲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三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雪清、郭祥君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四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国军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五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建忠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六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斌原南漳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七分局副局长职务。
上述所有免职人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南漳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