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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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襄阳)大湾区工业园四期S10栋,邮编:441000,电话:0710-33515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持续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税务总局和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通过持续开展税收宣传月、优化营商环境、个体工商服务月等活动,加大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辅导精准性、时效性、覆盖面,累计通过《湖北日报》《荆楚网》《襄阳日报》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10条,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实行“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的链条式管理模式,具体是指:拟稿部门进行内容审核、保密部门保密审核、发布部门文字审核,分管领导签发意见(重要信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最后由专人进行公开,分级层层把关,保证了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自助办税网络、电子显示屏、书报架、宣传栏,及时摆放税收宣传册、服务指南,以供纳税人取阅;实行办税服务厅领导坐班制,安排税务干部轮岗,提供涉税咨询、操作指导、投诉接待等服务;利用《湖北日报》《襄阳日报》、荆楚网、云上襄阳、浩然东津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丰富税收政策宣传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由专人负责,提高发布效率,加强网站内容更新检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中,对不按时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提供的主动信息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股室给予绩效扣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切实改进,采取以下措施,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流程、纳税服务规范等信息公开;二是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创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政策学习,强化业务能力,调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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