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来源:襄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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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襄阳)大湾区工业园四期S10栋,邮编:441000,电话:0710-33515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客观、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按照信息公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模块中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充分结合我局实际,及时进行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和委托代征公告等模块的更新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流程及文书格式。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制度,由拟稿部门内容审核、保密部门保密审核、发布部门文字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发信息发布审核意见(重要信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予以公开。分级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进一步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省市局统一要求更新维护网站信息;充分利用自助办税网络、电子显示屏、书报架、宣传栏,及时摆放税收宣传册、服务指南和意见簿,以供纳税人取阅;实行办税服务厅领导坐班制,安排税务干部轮岗,提供涉税咨询、操作指导、投诉接待等服务;利用《湖北日报》《襄阳日报》、荆楚网、云上襄阳、浩然东津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丰富税收政策宣传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中,对不按时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提供的主动信息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科室给予绩效扣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补足,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方式的多样性及内容的丰富性仍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研究,切实改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区局工作实际,通过制定具体的涉税信息公开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职责,把涉税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时间、内容及形式、相关制度及落实情况、信息化建设及落实情况等项目列入考评内容,规范考核程序,设立考核等级,把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评范畴。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窗口及各种媒体载体功能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结合新区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严把公开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发布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在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过程中,加强信息公开提醒和信息内容审核,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安全、顺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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