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6日 来源:襄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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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紫薇路6号,邮编:441000,电话:0710-327264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等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全面规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局通过襄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内部办公网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区局依法受理了自然人依申请公开7件,商业企业依申请公开1件,区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时限要求,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讲堂、短信平台等形式,先后举办网络讲堂20期,发送政策短信60万余条,覆盖纳税人近10万人次。抓好办税大厅平台,充分利用办税大厅人流量大,信息公开效果好的特点,通过电子信息屏、公开公示栏等载体,传递最新公开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1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披露不充分,公开渠道多局限于税务网站专栏。

2026年,区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重点政策披露要求,强化审核机制,规范核心板块填报;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企业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更新情况和发布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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