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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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米公路27号,邮编:441000,电话:0710-3458143,传真:0710-345814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樊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法、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研究制定的事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在法定期限内上网公开;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尤其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解读工作;运用宣传栏、LED大屏等发布信息,将各类税收政策宣传到位,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存档等各环节的办理,确保了受理转办有据可查、全程留痕。在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答复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提高了答复质量和水平。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在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基础上,依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情况、非正常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情况进行公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管理

充分运用“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公示平台,对涉及主动公开的事项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并由专人负责维护更新,在办税服务厅辅助以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积极拓宽宣传渠道,紧扣2020年税收工作重点和纳税人关心的热点、焦点,通过纳税人学堂主阵地以及微信、QQ群等宣传渠道,全方位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及时将最新税收政策传递到纳税人身边。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公开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层层审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培训,打牢思想基础和业务基础。三是主动公开办公电话、纳税服务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收集、处理纳税人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4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164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067843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日常管理维护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探索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扩大知晓面。

三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纳税人普遍关注的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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