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3日 来源:襄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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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特此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米公路27号,邮编:441000,电话:0710-3458143,传真:0710-345814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樊城区税务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围绕组织收入、减税降费、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核心任务,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促服务,有效有序开展网站各项主动公开栏目更新工作。强化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用制度促管理、按制度公开的良性机制,确保应公开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据《条例》规定,严格管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和归档等环节,确保工作流程的闭环管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股室紧密协作,共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认真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严格把牢保密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学堂、三项制度公示平台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对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主动公开事项,及时进行公示,并由专人负责维护更新。此外,依托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政策公告栏以及征纳互动平台,及时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提高政策信息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着力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使公开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各项公开服务更便民利民;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业务培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三是加强平台日常监管和维护,严格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职能职责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着手改进:一是优化工作流程和方法,加强内部规范和监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三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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