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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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米公路27号,邮编:441000,电话:0710-3458143,传真:0710-3458143)。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完善机制,确保规范运行。从健全制度入手,规范运作,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台账,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局内各单位,并确定了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和全面公开,使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了政务公开真实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强化监督,提升部门公信力。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信息公开措施,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全市纳税人监督,保障了公众的税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税务部门执法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樊城区税务局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24条。樊城区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信息136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35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被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未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还需创新。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尚未受到政务公开申请、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等情事,政务公开形式主要以主动公开为主。因此必须采取更多的方式公开信息,加强税务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税务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纳税人普遍关注的信息进行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公信力。二是要丰富形式,广泛公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全局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

附件: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xls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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