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2)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3)马桥税务分局。负责马桥镇、歇马镇辖区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4)马良税务分局。负责马良镇、店垭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5)龙坪税务分局。负责龙坪镇、两峪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6)后坪税务分局。负责后坪镇、黄堡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7)寺坪税务分局。负责寺坪镇、过渡湾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