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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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国家税务总局枣阳市税务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法治专员”制度,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和服务力量下沉,由精通政策法规的法治指导员、法律顾问、业务骨干组成“法治指导员”队伍,开展税费政策宣传、税费争议调解、规范税务执法等工作,不断完善税务基层治理体系。
纳税辅导“春风化雨”助发展
“我是第一次开办企业,只知道要到办税服务厅做个登记,没想到税务人员还手把手教我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领发票、纳税申报,还给我送上了税收优惠政策‘大礼包’,服务简直无微不至!”近日,枣阳市李军五金制造厂的法人李军在办税服务厅体验了一把由“法治专员”上的“开业第一课”,收获颇丰。
为了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解决纳税申报缴费中遇到的涉税难题,枣阳市税务局依托“厅股联动”机制,组建队伍,在征纳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入户企业辅导,开展纳税服务、系统操作、法治指导工作,向纳税人提供更详细的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法治专员”辅导“开业第一课”,就是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答疑解惑。今年以来,“开业第一课”已累计惠及8039户新办纳税人。
争议调解“抽丝剥茧”解民忧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2024年以来,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枣阳市税务局积极探索税费诉求矛盾争议“源头解”项目,“法治专员”在项目建设中也发挥重要作用。该局成立由“法治专员”组建而成的调解团队,将说理式执法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深入开展矛盾化解、争议调解,将“说清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贯穿税收执法全过程。
“我这企业已经好几年没经营了,今天到办税服务厅想注销,结果被告知成为了非正常户,还需要缴纳罚款,这是为什么?”枣阳某化工公司的法人许某到办税服务厅咨询。
正在办税服务厅值班的“法治专员”周新月立即协调矛盾调解团队受理纳税人的咨询,耐心向许某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具有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即使企业没有开展经营业务,也需要按时进行申报。经过调解团队的说理释疑,许某认可了税务部门做出的该项处罚,配合缴纳了罚款,税务人员为其办结了注销业务。“税务人员给我讲清楚了处罚的法律依据,我对税务部门做出的处罚心服口服。以后如果再开办企业,一定合法合规经营,按时申报。”许某说。
执法监督“高悬明镜”严规范
“通过法制审核,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不仅有效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而且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枣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法制专员”王亚茹说。
枣阳市税务局积极推行“法审无忧”项目,通过在各分局与股室设立法治专员,对基层税务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执法指导和法制审核,预防并及时发现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解答执法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税务执法程序规范,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最优化、操作智能化、人员专业化、监督透明化。
该局还定期开展法治专员队伍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更新培训,全面提升法治专员队伍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以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税讯达”短信为载体,及时公示税收执法结果,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