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电话:027-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170017 鄂ICP备0501086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86号
近日,有纳税人通过12345政府热线咨询:最近我们公司成为了数电票试点纳税人,请问还可以开具纸质发票吗?襄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对此进行答复:
可以。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其中之一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其中,试点纳税人选择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其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作废、发票缴销、发票退回、发票遗失损毁等事项仍然按照原规定和流程办理。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中,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