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税务局:换购住房享退税 政策红利助安居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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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购住房还能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红包’,这可真是个意外之喜,感谢国家惠民利民的好政策。”日前,保康县城关镇居民吴云霞在办理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后开心地说道。

吴云霞口中的“好政策”,是2022年出台的有关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2023年8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文,上述政策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据悉,今年4月吴云霞出售自有住房后,购入一套新房。保康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在“政策找人”服务中,利用税收大数据比对核实,发现吴云霞符合享受居民换购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便打去电话宣传相关政策。为帮助吴云霞顺利办理退税业务,保康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简化资料报送流程,根据吴云霞出售现住房和新购住房涉税资料信息,计算应退税款,不到半个小时,其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大红包”精准落袋。“税务部门主动发现我符合退税政策,全程辅导我办理,感谢他们的贴心服务,4500元的退税够我添置好几样家具了。”吴云霞欣喜地说。

自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发布以来,保康县税务局积极行动,加强政策规定、办理方式、执行口径等解读和宣传,安排税务法治专员专人具体受理群众的相关政策咨询和办理辅导。同时,还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交易中介等沟通协作,及时获取纳税人换购住房相关信息,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主动服务,确保惠民税收政策更精准的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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