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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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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3-3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夯实税收法治基础,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现将2020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市税务系统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纵深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组织主题教育问题整改和专项整治“回头看”,对纳入问题整改和专项整治台账的所有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对照。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宗旨使命意识和依法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强化。

(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深入学习,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视实干,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落实。在税收工作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建设的统领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税收法治理念。2020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权责清单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重点工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各项要求和制度规定,明确党政职责,建强首脑指挥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20年,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重大行政议题35个,有效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聚焦中心工作,依法履行税收职能

(一)落实“四力”要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编印了《武汉市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汇编》《支持“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汇编》《纾困惠企税费优惠政策汇编》,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切实保障实体办税缴费场所防疫安全,多措并举,全面助力全市复工复产。

(二)严守收入原则,强化收入质量治理。围绕组织收入主线,不断强化收入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不断强化组织税费收入质量管理,做好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强化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

(三)坚持服务大局,发挥参谋辅政作用。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协同做好服务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发挥以税咨政职能作用。全年撰写综合性材料113篇,编辑报送《武汉税务专报》73期,受到税务总局、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29次,两篇专报得到了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的重要批示和表扬肯定。

三、完善制度体系,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一)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优化税务机关职责体系。加强组织保障,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编制原则和方式;成立工作专班,做好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做好协调指导,积极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权责事项运行有序、协调规范。明确权责事项,进一步厘清了职责范围,夯实了规范执法基础。

(二)健全发文管理机制,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备案工作。落实合规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动态跟踪税费政策调整情况,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2020年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自查清理废止1件。

(三)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推动公示平台上线运行。积极开展培训,明确公示要求、操作规范;开展试运行测试,熟练掌握操作界面与流程。制定《公示事项及责任部门梳理表》,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完成人员权限初始化配置,做好上线准备。规范采集、严格审理,依法公示,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向社会公示各类执法信息6.9万余条。

(四)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进一步增强。完善硬件配置,为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平稳上线运行提供了保障。完善制度建设,规范音像记录设备管理、信息储存和应用。拍摄教学视频,重点关注执法程序,力求在全市税务系统做到执法过程规范化、标准化。2020年,累计录制执法音像记录4000余条,已配备执法记录仪646台,建成标准化约谈(询问)室23间。

(五)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执法促进税法遵从。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法制审核力量,确定合理的金额标准。充实法制审核力量,对全市税务系统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开展测算,出台人员调整方案,配齐法制审核人员。认真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坚持应审尽审,保证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0年,累计开展法制审核1124件,经审判和裁定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有效提升了执法公正度。

四、加强权力监督,增强税收法治理念

(一)压实执法责任,建全权力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积极促进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共担并进。加强内部控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针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开展执法督察,有效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积极探索和加强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建设。

(二)主动接受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0年,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6件,所有议提案已全部办结,按时回复率、满意率及主办件走访率均达到了100%。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启用外网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三)加强复议应诉,畅通涉税纠纷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受理复议案件20件,已办结17起,向省局报送拟参评全国行政复议优秀案卷1件。不断加强应诉工作,按规定出庭应诉,局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妥善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重点信访矛盾的综合分析和排查调处,狠抓源头化解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四)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宪法和税法宣传。开展税收“云服务”视频连线会议,举办“云走访”视频连线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参与“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活动,为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深法治保障厚度,充分发挥干部人才队伍优势

(一)优化队伍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立足本职,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抓住“关键少数”,有计划分层次参加税务系统党员干部轮训。加强对全市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税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资格管理,提高税务人员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要求,继续加强税务执法资格管理,进一步完善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共245人报名并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97.55%。

(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专业化团队有力支撑作用。试行公职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人员“1+1”值班制度,举办业务培训、案例交流、庭审观摩,完善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实现法律人才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在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草拟修订相关制度文件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专业化团队的攻坚克难作用。

六、2021年工作思路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治税务建设的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规范执法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律人才需进一步充实。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部署,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武汉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税收保障。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站在服务高质量推进以“六大体系”“六大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大局上推行税收法治建设,构建成熟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

(二)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将《意见》的贯彻落实与税收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有效衔接、集成推进。及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意见》落地见效,进一步推动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努力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三)深化三项制度常态化运行。抓好贯彻落实,细化优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持续跟踪评估,做好相关制度和标准的动态调整。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先进做法,确保完善后的成果更加契合实际,出精品见成效。

(四)不断健全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形成“网格立体化、监督协同化、处置规范化”的纪检一体化大监督格局。规范权力运行,压实执法责任,精准实施执法督察。完善重案审理、复议应讼工作,进一步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五)开展法治创建培育法治氛围。按照总局统一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构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税收法治建设格局。树立法治税务品牌,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

(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抓“关键少数”,带动全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视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拓展学习效果。用好专业人才,构建公职律师、专业化团队、业务骨干“金字塔式”政策法规人才队伍,提高解决执法实际问题的能力。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