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100000012082XT/2025-2758909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2-0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依法治税,聚焦主责主业,科学谋划,狠抓落实,高质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税收改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税收法治工作。2024年组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4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局务会会前学法12次。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责,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加强征管不放松,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汇报沟通,开展调查研究,强化考核监督。

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按照“省级指导、市级主导、县级落实”的形式,强化对内对外的操作培训和宣传辅导,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积极与人行、人社、医保外部门的协调,强化问题处置和应急管理机制,密切防范业务风险、争议风险,确保实现“大厅顺畅、网络流畅、电话通畅”的改革目标。

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健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和问题快速反应机制,持续发挥减税办统筹协调作用,编发简报12期,专报12期,向上级部门报送简报11篇,反馈问题14个;税务干部做客长江日报直播间,详细解读“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认真开展“包保包联”企业帮扶工作。局领导亲自带队走访企业,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拓展“政策找人”,通过多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税费优惠、政策速递、办前提醒、特色服务等各类精准推送,推动优惠政策应知尽知,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强化税收分析助力经济发展。完成湖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分析等4个综合性课题及15个单项课题分析报告,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税收情况分析报告,通过把握经济形势、分析税收收入成效和问题,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武汉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三)坚持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提升精确执法

“说理易”专项试点项目推广。进一步优化“说理易”项目的设计运用,探索进行“说理易”智能化开发。“说理易”已在青山区税务局成功运行,实现了逾期申报、应开具未开具发票等四大类说理式执法文书标准模板的生成。

“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高效运行。落实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的工作要求,以数据分析为依托,以信息化办理为导向,充分发挥以数治税潜力,打造了电子税务局“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平台。经统计,平台建立以来,共为3999户次纳税人办理“首违不罚”,其中,2024年共为2898户次纳税人办理“首违不罚”,为基层执法人员和纳税人双向节约时间2175.3小时。

持续优化“三项制度”智评优项目。揭榜省局“精确执法”智能化考评项目,运用信息技术,以系统评估逐步替代人工评估,实现全方位监测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的执行情况,形成一套分析可量化、结果可视化、执行可优化的智能评估体系。目前该项目已在全省税务系统推广实施。

(四)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法治水平

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有序。把牢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的关口,根据立法变化及税收工作发展需要,采取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方法,对清理中存在问题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024年审查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1份,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5次,组织长江经济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

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学习《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贯彻落实,统一执法标准。按季度对已办结的非稽查类处罚案件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做好整改工作,按时向省局报送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和相关统计表格,形成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把好重案审理关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进一步提升各成员单位对法律内涵、政策适用、证据标准、处罚基准的认识。二是完善沟通机制,提升审理质效。通过发送案件办理提醒单、召开沟通协调会等形式,对稽查环节直接指导、答疑解惑,服务基层更进一步。三是施行类案专办,统一执法口径。在类案审理中,进一步明确证据审查、定案标准、税款处理、处罚裁量等细节问题,以严格审慎的态度统一政策认识与执行口径,确保审理精准规范。

充分发挥法律救济职能。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在化解税收执法争议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行政复议申请可网上提交。组织召开听证会,以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同时,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新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现场、网上、口头)166件,发生涉税行政诉讼案件41件,局领导出庭应诉率100%。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青山区、江汉区税务局成为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改革事项“税务法治专员解民忧”试点单位,在拓展税收普法阵地、扩大税收协作“朋友圈”和源头解决涉税争议等领域持续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基层治理能力。二是“枫桥经验”践行充满活力。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税费诉求矛盾争议“源头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制度、税务法治指导员制度。通过开展富有特色的基层调解实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提高了执法精准度、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三是持续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网受理、一窗办结”,即房管、税务、不动产三部门协同办理的模式。四是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异地事项“跨区办”“跨域办”“就地办”服务,为新办纳税人开展“开业第一课”活动,将“政务服务直通车”开进企业园区、楼宇商圈、居民小区,让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更佳。五是建立健全“税企面对面”沟通交流机制。围绕解决税费诉求、收集意见建议进行交流座谈,进一步畅通税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税企关系。

积极推动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实现执法人员的基础提升。依托执法资格考试、各类培训、业务比武等形式,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重视干部的法治能力培养。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采取灵活实用的方式,让精确执法、重案审理、三项制度、复议应诉等方面的专项人才形成梯队。三是加强税收法治人才的实践锤炼。完善法律服务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专项培训、庭审观摩和业务研讨例会,进一步充实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

二、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武汉市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要求相比,同纳税人对税收确定、纳税公平、执法公正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时有发生,面对新的改革和挑战,也存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不足的短板。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和要求,推进税收改革和税收法治建设,提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建设。牢牢把握税务机关政治属性,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牢干事创业思想根基。落实好“一岗双责”、谈心谈话、日常监督等制度,强化职能监督横向联动、纵向贯通。

二是推动税收改革任务落实。细化深化税务领域改革的方案责任分工,逐项明确改革落实的路线图、时间表,并持续做好跟踪落实,精准掌握改革进度,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三是落实落细税费政策措施。推动建立税费优惠政策事前辅导正确申报、事中比对差错更正、事后风险应对纠错的全过程长效机制。

四是狠抓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大力推进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做好整体统筹督促,掌握计划落实进度,提升落实质效。优化执法质量智控模块,配合做好“税智法”相关功能日常运维,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总结类案或典型案件反映的行政执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发现的税收执法风险。

五是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充分运用听证会、调解会等形式,妥善化解争议。建立行政复议诉讼执法反馈机制,定期梳理分析复议诉讼案件反映出的税务执法风险事项并进行提示提醒,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发挥以案促治积极作用。

六是打造过硬法治税务队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工作;依托业务培训、业务比武及业务标兵培养,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法治人才实践锻炼,统筹使用全市公职律师,推行税务法律巡回服务站、公职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轮流集中办公、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法治指导员工作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