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100000012082XT/2024-2313420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突破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调研之风悟思想伟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的重要内容。2023年,组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55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先后赴红巷开展实境研学,赴湖北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洪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与税务总局相关单位开展“沉浸式云联学”,召开了领导班子调研成果交流会。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认领了重点调研课题61个,形成了“1+3+4+N”调研工作管理模式,全面提升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质效。

(二)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责,释放税费优惠政策积极效能

一是优化落实机制。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通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安排,全力推进政策落实。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和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累计上报各类问题64个问题,问题报送数量和已采纳问题数量均位居全省首位,有效解决了办税过程中的堵点难点。二是扩大内外宣传成效。开展1200余场次内(外)部培训,累计参训超69万人次,编发简报16期,专报3期,专报获得市委副书记、市长程用文肯定性批示。在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共刊发退税减税宣传报道299篇,其中中央媒体宣传占比12.4%,省级媒体宣传占比达80.1%,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落实落细优惠政策。精细做好纳税人类型、行业、规模、信用等特征分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通过短信平台、征纳互动、智税云等渠道向纳税人进行税费优惠、政策速递、办前提醒、特色服务等各类精准推送超1300万户次,推动优惠政策应知尽知,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三)注重税收征管改革创新,发挥精确执法试点的示范效应

一是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评估体系。开创性打造“三项制度”智评优项目,对“三项制度”各个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组织专班对全市“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评估,对3类9个一级指标29个二级指标56个执法事项进行了排查,《湖北日报》对其进行了专门报道。二是做好“类案同审”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项目。按《虚开发票类案件定性及涉税事项处理指导意见》和《虚开发票案件工作指引》的规定,规范三级审理标准。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审理员轮值制度、听证考核机制等制度,强化了说理式执法的运用,提升了重案审理效率。三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试点推行“说理易”电子模板工作法,以提高执法效率和效能。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规范了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税法遵从度。2023年共为15451户次纳税人办理“首违不罚”,为基层执法人员和纳税人双向节约时间11588.25小时。四是探索试行税务执法质量评价体系。从“精度”“力度”“温度”三个维度设置指标,通过各项指标的设置和定期分析通报,全面掌握全市税务系统法制工作进展情况。

(四)增强以税辅政意识,彰显助力经济发展的税务担当

一是自贸区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积极推进集成电路产业税收“芯惠通”项目,探索实施“免抵退税”办理出口退税新路径;深入推进“境外减持行为税收一体化管理”,该项目被列入全省自贸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的11个试点项目之一。二是综合会办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今年以来,按时高效完成各类文件会办263件,办理人大政协议题案15件,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大部分得到采纳。三是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一网受理、一窗办结”,即一个窗口受理、一张网查询、一个库提取、一套资料流转,房管、税务、不动产三部门协同办理的模式。今年以来,受理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税务证明事项371975 件,核查比例100%。四是“你诺我办”“法审无忧”创建项目实地验收圆满完成。“法审无忧”智能化平台的搭建,解决了法制审核资料繁琐、流转部门多、审核时间长、审核要点杂、权责不清等问题。“你诺我办”项目通过探索扩大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健全税务证明事项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监管流程,推进了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智能化。五是协同共治创建联络机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定《关于税收强制执行中不动产登记协助执行事项办理的实施办法》,规范不动产查询、查封、转移登记、解除查封等协税事项的办理;与市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联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不动产司法拍卖协助征缴税费事项的办理;与市检察院通过检税联席会、工作调研、公益诉讼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税检信息互通,建立健全征税协税护税机制。

(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守税务行政执法的法治底线

一是持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有序开展文件审核审查,对市局相关部门起草的2份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把牢审查关口;组织学习《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三项制度”常态化运行,开展了实施情况的自查整改。二是法律救济职能充分发挥。依法受理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注重运用调解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争议的负面影响,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税务法治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会前学法工作,2023年,全市共开展会前学法98次。组织了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税务法治指导员及法制工作业务骨干培训,开展了2023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推行了税务法律巡回服务站、公职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轮流集中办公、涉税争议咨询调解等制度。四是充分发挥税务法治指导员的作用。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制定了《税务法治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入推进税务法治建设,有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提升税收法治专业化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武汉市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度还不够高;干部法治思维、风险意识、规范执法能力还不够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部门协作机制还不够优,税收法治基础仍需夯实,改革创新的系统性、协同性还没有充分发挥;法律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还有完善的空间。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税收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推动税收实践走深走实。二是坚持法治思维在税收法治工作的指导运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工作和税收改革,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动各项税收工作。三是发挥各级党委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统筹领导。继续依托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二)以精确执法为突破点,带动规范公正执法开启新篇章

一是巩固“精确执法”项目试点成果。重点加强跟踪指导和总结推广,落实重点项目月报制度,统筹协调各试点单位工作进展,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各项问题。优化执法流程,推广“法审无忧”法制审核全流程智控和“智评优”三项制度评估体系。二是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在确保处罚行为合法性和规范化前提下,推进处罚全流程系统智能控制,尤其是无争议简易处罚及“首违不罚”的自助式办理。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依据《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调整修改电子税务局“点点通”简易处罚模块和“说理易”文书说理式执法电子模板。三是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注重新《行政复议法》的运用,发挥税务行政复议解决税费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大税务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落实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打造公职律师调解中心新格局,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增设“争议调解”模块,实现线上争议调解实时通。

(三)聚焦税收主业职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迎接新挑战

一是认真做好综合会办工作。积极回应各方关切,认真办理涉税征询相关事项。向系统外相关单位提供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确保各项税费政策措施执行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把牢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以及备案审查的关口,确保税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定期清理工作不走过场,切实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质量。三是持续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加强对税务总局发布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清单的宣传和落实;加强部门间协同,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为减少证明材料报送创造条件。

(四)以队伍建设为落脚点,拉动法治人才培养实现新提升

一是实现税务执法人员的基础提升。将执法资格考试结果与组织绩效、个人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二是重视政策法规干部的能力培养。适时就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采取灵活实用的方式,让精确执法、重案审理、三项制度、复议应诉等方面的专项人才形成梯队,打造品牌。三是加强税收法治人才的实践锤炼。完善法律服务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庭审观摩和业务研讨例会,进一步充实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