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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5-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在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夯实税收法治基础,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作出了新贡献。

一、坚持党建引领,塑造法治税务铁军

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武汉市税务局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建设法治税务的根本保证。

(一)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加强法治建设统领

2019年,按照中央、税务总局党委、省税务局党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结合武汉税务实际,认真开展“四项教育”“五个一活动”“六项行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宗旨使命意识和依法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强化。

(二)抓住“关键少数”,做好法治建设表率

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建设法治税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进一步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税务行政处罚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集体研究,审议通过了《全市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标准》等文件。

(三)优化队伍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2019年,市税务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助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培训规模大、覆盖广。全年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综合培训项目50个,培训2万余人次。二是培训内容全、专业性强。紧扣税收中心工作,既注重对经济法、行政法等国家通用法律知识的培训,也注重对税收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满足不同工作岗位的税务干部的法治培训需求。三是培训重能力、提素质。专门举办一期法制干部业务培训班,更新理念,开阔思路,增强能力,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法制干部队伍素质。

(四)强化监督考核,法治建设抓铁留痕

发挥好监督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真正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一是积极将法治建设和法治实施情况列入每年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之中,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在平时考核制度推行过程中,坚持“数字化、定量化、及时性”的原则,充分运用“数字人事”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痕迹化,领导评鉴实时化。三是加强了对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绩效考核,加大内控宣传力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各类考核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聚焦中心工作,依法履行税收职能

实施减税降费是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武汉市税务局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升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扛牢压实责任,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助力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外推内驱互动,健全机制明确责任

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派出机构作为成员单位。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工作步骤、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周推进、月总结,实施清单管理,具体到事、责任到人,形成了一套“组合拳”狠抓落实。

(二)谋划落实并重,统筹推进务实求效

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减税降费各项决策部署,“一盘棋”布局,“一揽子”推进。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减税降费”政策培训方案》《减税降费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减税降费政策的9大项24小项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同形成了减税降费“1+N”制度体系。

(三)宣传培训兼行,全面覆盖精准滴灌

一是政策宣传全面覆盖。通过课堂教学、上门送学、重点助学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直播、专场培训、微信推送、电话告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等途径,传统创新相结合,线上线下全方位,对内对外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推进政策措施的尽知尽会。二是政策培训精准滴灌。利用互联网点对点指导,借助“大数据”分类分步辅导。全面升级推出“轻松填—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减税降费版)”申报辅助软件,使用户次近100万人次。

三、完善税法体系,夯实税收法治基础

武汉市税务局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通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其长效清理制度,切实维护税法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加快建立健全“执行、反馈、完善”的税收法律政策运行跟踪反馈机制,推动税法进一步完善,为税收法治建设筑好制度基础。

(一)抓好关键环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税务规范性文件涉及广大纳税人切身利益,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是把好发文关。在文件起草环节,总核稿岗收到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文件时,必须检查该文件是否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核,未通过的退回起草部门并提醒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二是把好清理关。适时根据立法变化及税收工作发展需要,按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方法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2019年开展了两次集中清理工作,有效地规范了税务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

(二)做好跟踪问效,为税收立法贡献武汉智慧

2019年武汉市税务局圆满完成了一系列的政策调研工作,为上级机关完善立法和政策执行提供了决策参考。一是组织基层税务机关、企业和中介机构代表、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座谈,收集整理意见建议,立足武汉实际提出立法修改建议;二是做好新政策对全市税源税收影响的测算,为全市税收收入分析提前谋划;三是走访调研重点行业与企业,广泛听取基层意见,认真梳理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优化执法方式,提高税务执法效能

“法贵必行”,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武汉市税务局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

(一)全面推进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两次专门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要求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全面推开,做到推进“三项制度”全覆盖。制定了《武汉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联络员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聚焦行政执法全过程,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突出关键,既要求推行单位遵循基本方法步骤、完成规定动作,也鼓励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做好自选动作,确保全面推行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对内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三项制度”“1+3+N”的制度体系,以省税务局制定的三个“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模板、工作指引为重点,组织全市税务机关专门培训3次。建立内网专栏、积极开展调研,统一全市执行口径,明确工作要求。积极宣传全面推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第一稽查局聘用法律顾问担任“义务监督员”、江岸区局执法信息在办税大厅集中公示、洪山区局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执法信息专栏”等举措,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实施效果。市、区两级税务机关严格按照市税务局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项目、时间节点、标准要求,分步骤稳妥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工作目标。截至2019年底,执法信息公示做到了项目类别化、条目化,信息要素全面化、规范化,信息查看直观明晰;全市税务系统配备执法记录仪617台,建设标准化约谈(询问)室9间,以信息化手段为税务执法安上了“电子眼”;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运行机制。全年已完成法制审核数量251件。

(二)厘清权责程序规范,明确行政执法统一尺度

完善税务行政处罚制度机制。针对基层反映较多的税务行政处罚职责要求不一、处罚标准不明晰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明确管理职责,明晰政策规定,并对优化系统设置和人员配置等提出要求。持续做好税务行政处罚相关政策解答,积极向省局提出建议,参与全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落实税务行政许可管理措施,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发布后,及时组织学习最新政策和办事流程,更新纸质文书,加强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确保行政审批“零超时”。

(三)积极创新执法方式,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武汉市税务局坚持工作创新,点亮特色品牌。一是打造“税邮云仓”,实现网上提交领用申请后,发票配送主城区“半日达”、新城区“一日达”。二是发布“办税地图”,为纳税人提供智能选择导航服务,有效疏导纳税人实现错峰就近办税。三是规范办税服务厅服务,出台了《办税服务厅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二十条》,开展“真心服务、和气说话”专项活动,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四是推进信息共享,以“云端武汉”政务平台为依托,深入推进信息共享。五是实施分级管理,开发“互联网+风险管理”系统,定期将低风险事项、自查整改建议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推送纳税人知晓,实现了对风险的及时纠偏和有效防范。

五、加强权力监督,增强税收法治理念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武汉市税务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真正做到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纳税人权益保障,把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行政执法全过程。

(一)压实执法责任,建全权力监督长效机制

2019年,市税务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制约和监督,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高内部管理质效,提升全市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风险防控的能力,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坚决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贯彻总局“严管善待”的干部政策,既要将“善待”做到位,更要将“严管”严到底。积极探索和加强公务员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建设,严格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二是强化了内控平台执法考核系统的有效运行,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及时发现了金税三期系统合并升级后出现的数据丢失和流程待优化问题,有效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

(二)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9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3件,均已全部办结。按时回复率、满意率及主办件走访率均达到了100%,及时将监督意见转化为履职行动。二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保密工作规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加强复议应诉,畅通涉税纠纷化解渠道

在推进依法治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总要求下,武汉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法律救济职能作用,努力解决各类涉税复杂矛盾,强化权益保障。一是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辩是非、断曲直、定纷争”作用,依法办理税务行政复议,力争做到政策适用准确,自由裁量客观公正。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注重运用复议听证、调解等手段,将问题解决在源头,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二十余起。二是不断加强应诉工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出庭应诉,局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成立信访维稳应急工作专班,妥善做好信访工作。

(四)普法执法并举,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

武汉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深入做好宪法宣传和“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坚持将普法工作与税收执法活动相结合,不断提升税务机关法治宣传的实际效果。将宪法宣传日、纳税人学堂、税收宣传月等活动作为加强经常性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良好环境。

六、2020年工作思路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治税务建设的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工作中,少数单位和部分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自觉性还不够,还需进一步培育税务人员法治思维。二是法治学习与税收执法需求不相适应。征管体制改革以来,税务政策不断更新,与税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变化,这就要求广大税务干部要不断充实新的业务知识,以满足执法需要。三是法制队伍有待充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特别是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后,对法律专业背景人员数量及专业素质提出更高要求,为满足新时期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需要,法治队伍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收官之年。新的一年里,全市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法治税务建设贯穿于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为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新一线城市提供更有力的税收保障。

(一)坚持一个总的统领,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始终把党建统领税收法治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委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积极推进税收法治各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高效履职,履行好政策法规部门的内外协调、上下联动职能,自觉维护“两个权威”,严格遵守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二)坚守主职主责主业,发挥税收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加强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开展政策执行督导检查,把该减的减到位;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守好收入纪律红线,依法依规征收,把该收的收到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及时开展文件清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确保文件制定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根据总局、省局公示范本,及时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梳理和公布市、区两级权责事项。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纳税服务做“乘法”,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试点“一键通办”,推进“一网通办”,确保纳税人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创税收法治工作新局面

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建立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深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制,优化案件审理方法,探索分级审理方式。

落实行政处罚工作。落实好总局和省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推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全市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结合“三项制度”推行,推动基层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进一步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和统一。

努力做好税务法律救济。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妥善化解涉税争议。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和监督市区两级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税务救济统计分析和数据上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要求,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加强全市税务系统政策法规部门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培训,提高一线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