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100000012082XT/2020-189394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03-2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及其他情况等,共9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等文件,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入手,内容覆盖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等多项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不断丰富内容,拓展形式,延伸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管理,着力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文件采取恰当方式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配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积极做好了机构改革后的市州网站改版升级工作。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机构合并后,设立“武汉税务”微信公众号,结合工作热点,推出“汇算清缴我帮您”、“抖音话税收”等特色专题栏目,全年阅读数454万余次,阅读人数246万人次,点赞数1.19万个,总粉丝数7.2万人。

(二)强化落实,规定动作严格到位。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在网站主阵地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推动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机构合并后,对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等9个公告及解读文件,确保了各项改革举措有序推进。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相关信息,还向社会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上级要求的公开信息。

(三)打造亮点,创优品牌精准服务。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事项、投诉举报电话和税收救济有关信息。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完善12366纳税服务综合平台,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精心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按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我是武汉好声音”主题活动要求,筹划和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月活动,宣传主题涵盖了税收优惠政策、“三办”改革成效、营改增新政策、“一带一路”税收助力、“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纳税服务创新事项等内容。成功组织“三办在行动”“汉马年年跑,办税跑一次”等活动。在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刊、新华网等媒体发了《武汉:三办改革让审批“深度提速”》等重头稿件。组织为企业开展精准上门服务,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税收政策预约培训、税收新政新户辅导等培训辅导,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以点带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涉税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积极探索舆情监测、推送、分析研判智能化机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扩大公众参与。重点围绕税收执法监管、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服务值班岗、设置意见建议箱,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纳税人需求。积极处理城市留言板、市长专线、局长信箱等方面工作任务,依托在线访谈、局长接访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面。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按照省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按照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667条;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4条;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58条。

(二)政务微博信息发布情况

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通过“武汉国税”微博发布各类信息312条;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过“武汉地税”微博发布各类信息212条;机构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没有开设政务微博。

(三)政务微信信息发布情况

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通过“武汉国税”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629条;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过微信发布各类信息443条;机构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设立了“武汉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678条。

(四)其他方式信息发布情况

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发布各类信息51条;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发布各类信息143条;机构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发布各类信息36条。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7件(1件为主办,16件为会办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市政协提案9件,全部办结。按时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A类(已经解决或采纳)17件。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7件(均为会办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提案10件,全部办结。按时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其中,A类(已经解决或采纳)10件,C类(留作参考)7件。

(六)“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情况

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对市级重点稽查对象的随机抽查和对新城区非重点稽查对象的随机抽查,均按照规定通过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新城区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等方式予以公开。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的税务稽查工作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进行稽查选案,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进行案源分配和稽查,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稽查规范持续开展相关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由总局、省局进行信用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7次;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3次;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40次。所有的依申请公开办件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按照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的答复文本,依法依规做好了答复工作。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被投诉举报情况

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

(二)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4次;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1次;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

(三)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原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5次;原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1次;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2次。所有相关诉讼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务公开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公开平台管理力量还不够充实,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还不够统一,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工作中协调改进。2019年,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信息发布流程,区分主动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纳税服务等工作的统筹。

(二)加强保密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有关规定,通过组织系统人员培训、不定期开展自查抽查等方式,增强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

(三)加强媒体应用。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多媒体显示屏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官方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营商氛围。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doc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