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来源:武汉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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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

 

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区级重点税(费)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第三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区级重点税(费)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和属地管理税务所管辖企业的高风险纳税评估。

 

满春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武汉市江汉区满春街、民族街、民权街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前进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武汉市江汉区前进街、民意街、花楼街、水塔街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新华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街、北湖街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万松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常青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唐家墩街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汉兴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武汉市江汉区汉兴街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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