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青山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2日 来源:武汉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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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青山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青山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局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统一公开流程,明确公开事项,规范公开范围。加强保密审查。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系统公文运转及信息发布程序的有机结合。按照总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具体做到:

(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方面

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区局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在简政放权上做好减法,积极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权利责任清单公开;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一是坚持“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公示目录,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扎实推进落实。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三是坚持“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局外网信息平台等,实现公示信息资源共享;推进税务决策信息公开。对于征管改革方案的确定,绩效考评指标的制定等重大事项在确定前,区局充分征求意见,反复修订后执行。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意见,持续加强和改进税收工作,推动政策落实。

(二)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

推进政策法规内容公开。加大宣传力度,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普法日活动期间,在商业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咨询台、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区局自行编印的税收宣传材料,并解答咨询的问题及相关政策。我局采取上门辅导、播放多媒体税收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税企沟通群、网络直播等方式,把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地税机关的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税流程、办事标准、办税时限、服务承诺等一一告知纳税人,方便纳税人办税。推进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扎实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的质量,对新制定实施的税收政策,在认真贯彻的同时,注意搜集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由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政策法规部门。政策法规部门对搜集报送的税收政策问题进行归纳和整理,与相关科室进行分析、核实并提交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形成报告上报市局,增强了反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及时对不适用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各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职,主动清理自身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

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打通了税收征管的“堵点”,消除了纳税人的“痛点”,通过各种途径告知纳税人便捷办税的方式。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责令限改公告等。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税务行政处罚信息。

(四)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

推进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完成办税事宜,促进征纳合作。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重点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公开纳税服务事项统一办理标准,深化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五)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

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大楼指示牌、楼层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机关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以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和人员信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上级要求,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推进其他政务信息公开。通过《青山年鉴》、《武汉国税年鉴》定期发布税收收入统计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做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公开。

(六)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

公文公开管理。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未标明的开展清理工作。会议公开管理。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并将听取意见情况一并提交讨论。对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会议议题,在制定会议方案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主动公开目录管理。按照税务总局发布的目录体系,完成本级主动公开目录体系修订工作,并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动态管理。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

规范税收政策解读。重要信息、重大决策发布后,区局注重及时运用各大宣传媒体和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相关工作。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发布信息和解读政策。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相关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各种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以正确方式传播真实信息,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和影响力。区局开展了互联网+税务+直播活动,在直播中受到上万网友的关注,得到众多好评。

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畅通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搭建税企互动平台,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税收改革和政策措施的执行和监督。

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区局做到了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及保密知识培训。同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了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合并前,原国税、地税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合并后,区局受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起,均按规定予以回复,其中一起按规定进行了公开,2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对申请公开的内容“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区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业人才匮乏。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有时会有不十分及时的情况。二是工作的协调配合不够。信息公开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有时存在衔接时限上的问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三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局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时代发展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总局有关信息公开目录及省市局相关文件。定期收集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依托办税服务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办税厅介绍区局机关工作职能、行政许可的内容和办理规程,公开税政法规和政策文件。三是强化工作协调。对重难点问题召开政务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持续改进中不断提高,同时健全区局政务信息公开台账。四是打造“直播+税务”新模式。通过直播定期解读纳税人关心的税收政策。“直播+税务”,实现信息公开的实时性、互动性,提高税企双方的办事效率、缩短沟通时间,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税收宣传的质效。重点解读企业和个人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做好全媒体时代的税法宣传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青山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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