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夏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来源:武汉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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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夏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江夏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一、概述

2018年,江夏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江夏区税务局积极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服务微信群、QQ群等途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原国税、原地税均无对外门户网站,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合并后,江夏区税务局经市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条。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江夏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

(二)加强学习,提高主动意识。通过加强学习,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认真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领域。江夏区税务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原国税、地税,以及合并后江夏区税务局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江夏区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江夏区税务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业人才匮乏。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和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对内运转流程不明确。信息公开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有时存在职责分工、衔接时限上的问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总局有关信息公开目录及省市局相关文件。定期收集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进一步明确对内信息公开运转流程。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运转流程,对重难点问题召开政务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持续改进中不断提高,同时健全江夏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台账和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doc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夏区税务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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