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岸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来源:武汉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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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岸区税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党的领导引领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精确度,持续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现将区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推动“11个坚持”要求在江岸落地生根,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生动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体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法治税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系统观念。根据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部署安排,落实全市税务系统“十四五”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规划,积极参与重点工作任务调研,促进税收法治建设系统化布局、整体性推动。

坚持人民至上。围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目标,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不断提升税费收入质量。依法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划转。2021年1-11月,江岸区局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4.41亿元,较2020年同期132.26亿元增收42.15亿元,同比增长31.87%。

(一)强化税源监管

通过分析比对市监部门与税务部门登记信息差异,严格落实对未办税户和注销户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建立土地增值税专业化管理新模式,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进度、销售情况和清算状态进行动态跟踪,强化预征和清算申报管理,全面落实“团队化+规范化”清算管理模式。对2021年应进行清算的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下达清算通知书并做好清算申报辅导,组织申报税款入库。

(二)强化内外联动

畅通数据传递。主动对接区水务局、城管局等部门,每月定期传递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等数据,依法履行征收职能。实现综合治理。深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针对电信、财富管理、房地产中介、养老服务、教育培训、金融放贷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风险排查。推动城市升级。落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2号建议案,紧紧围绕打造“汉口之心∙美丽江岸”目标,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共治、精耕、服务”多措并举,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深挖需求落实政策,服务辖区50个老旧小区改造并取得良好示范效应,做法得到市局肯定并在全市税务系统进行推广。

(三)强化政策落实

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以流程再造推动惠企利民。紧扣“优化执法服务 办好惠民实事”主题,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化流程、减并申报,将“六类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实现“前台精简快办、中台帮办代办、后台分析监控”的“三台联动”办税服务新模式,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2021年,区局实现新增减税降费5.79亿元。

二是以问需走访推动贴心服务。深入开展“送春风问需求促满意”大走访,走访多家重点税源企业。邀请“税务体验师”零距离体验便民办税举措,查找办税堵点、难点,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言献策。发扬“有呼必应”的“店小二”精神,组建“岸税Young行”涉外服务专业团队,满足武汉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构以及外籍人士的涉税服务需求。围绕“三中心一基地”建设,主动对接地方党委政府及财政局、商务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围绕税收服务打造武汉“五个中心”建设,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武汉国际交往中心建设。

三是以跟踪问效推动应享尽享。实时监控优惠政策申报享受情况,及时跟踪辅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准确申报享受优惠政策。依托省局“减免清”系统筛查应享未享申报数据,做到疑点核实任务“日结日清”。对可能符合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逐户宣传。通过汇算清缴、日常征管、第三方信息等渠道,更新完善辖区年度“走出去”企业清册、境外被投资企业清册、“走出去”个人清册,开展精准宣传辅导,助力“走出去”企业。通过每周通报督促关联申报重点户申报率达到100%。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公告精神,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主动公示总局公告内容,实施台账管理。结合江岸区政务中心实现的一网受理商品房办证流程,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截止12月22日,区局共受理目录事项8970笔,其中适用告知承诺制38笔。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抓好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3.整体压缩退还税费时限。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意见》中的退税时限要求,大力推进“无纸化退税”、“无申请退税”,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实现了退税申请无纸化、业务审核智能化、资料传递电子化、国库复核前置化,大幅压缩退税(费)办理时间,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跑网路”即可完成退税,切实打通了办税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依法决策。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对违法决策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坚持科学决策。加强决策前的调研评估和决策后的跟踪问效,细致研究制定区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讨论决定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机构设置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提高决策效率,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坚持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影响事业发展大局的重要事项,应当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执行“三项制度”。通过多维度全方位公示,打造“阳光税务”,实现执法透明度更高;通过多方式全过程记录,打造“规范税务”,实现执法规范性增强;通过多模式严标准审核,打造“法治税务”,实现执法严谨性提升。严肃欠税欠费管理。加大欠税公告力度,做好公告前核实确认,及时处理虚欠,确保公告数据真实准确。以避免影响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价。对新转非正常户的欠税随时公告。加强社保催缴工作合法性审核,聘请专业律师对社保欠费催缴流程、催缴文书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制作催缴流程和催缴工作模板。严把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核。做到每笔审核有法可依,真正落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今年已审核办理不予加收滞纳金42户,较往年同期增长56% 。严谨运用行政许可权力。核准延期申报申请73笔,代办转报延期缴纳17笔,延期缴纳税款55,070万元。以严格执法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缓解纳税人经营压力。

2.提高执法精确度。探索实践“首违不罚”。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首违不罚”公告及解读精神,对“首违不罚”的实施纳入台账管理。在保证执法力度的同时,充分体现执法温度。开展“首违不罚”调研,对省局首违不罚规则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总结经验和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观点,促进制度进步。积极试点“非强制性执法”。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积极参与承接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项目。通过强化教育引导,减少征纳双方的对立,达到使纳税人自觉自愿主动遵从税法的目的。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持续抓好“双评议”和“六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抽查整改落实情况,与巡视巡察部门建立巡前互通信息、集中会诊,巡中整合资源、紧密配合,巡后共用成果、助推整改的协作机制,增强整改质效。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教育广大干部严守法纪底线,不越规矩红线。完善执纪审查工作机制,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高风险岗位的教育监督。

2.加强行政监督。严格支出审核,支出标准统一、报销流程规范。加强经费管理的事前审核审批、事中过程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估。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加强资金支付动态监控,建立政府会计科目预算资金支付电子台账,避免科目超支或错列,加强“款”级科目预算资金支付监控。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规范采购管理,坚持因需采购原则,合理确定采购方式,重点落实对目录外标准下采购行为的规范执行,健全采购内控机制。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开展日常执法督察。运用“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内控平台过错预警,积极开展疑点筛查。对风险应对任务每季度组织一次复核,抽取一定比例(10%-30%)风险任务进行流程性与政策性审核。对补税达一定金额的评估报告进行联合审核。

积极开展内部风险防控。做好包括专票电子化在内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防控工作。承接市局执法责任制优化升级创新项目,对重点执法环节梳理出25个疑点指标纳入日常即时监管或定期监控。制定《江岸区税务局关于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相应经济处罚标准试行办法》,对执法过错责任从责任划分、问题层级、追究方式等正在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发挥专项整治成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通过自查执法案卷、自查复议诉讼案件、自查信访投诉办件、从对口联系企业中查找,针对六大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二督导组的认可。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畅通12366热线等渠道,及时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及时处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咨询,以依法办理、限时办结、谨慎答复、严格保密为原则,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

依法化解纠纷争议。坚持以法律途径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解决争议。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力量,提升行政案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公职律师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妥善处理涉税信访,认真落实信访舆情工作制度。

积极主张民事权益。认真做好破产债权申报工作,认真核实,依法主张,积极审慎申报破产债权,尊重破产法律程序,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好破产案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推进破产企业更快退出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参与修订完善《江岸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对公开主体为税务局的14条逐项核对、修订并形成反馈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税流程及填表范例。建立纳税人权利告知制度 ,在办理税务登记、新户报道等涉税事项时向纳税人发放《权利告知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共受理公民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答复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接到来自区网格中心和市税务局办公室派发的各类市长热线和城市留言板办件共1200件,除去尚在办理期限内的办件,所有办件均已按期回复,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工作流程上,明确基层“执行”定位,将“清单制、反馈制、模板制、考核制”等系列闭环工作法,一以贯之落实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2021年,以税收宣传月为载体,在央视、省、市、区等四级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00篇。其中,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综合1套《新闻联播》刊播一则税收法治新闻素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日报采编区局创新税收法治服务素材。

税法“三进”送上门。进园区、进社区、进楼宇,深入开展税收政策宣传。结合“党建引领融合赋能”活动,走进江岸区长江左岸创意设计集聚区、浙商大厦金融产业集聚区、武汉天地总部经济集聚区、百步亭社区、岱家山科技创业城、工科院孵化器、台北院子、平和打包厂等辖区内重点商圈、楼宇、集聚区及产业园区开展各类惠企政策落实宣讲、服务活动共计16场,为约三千余户纳税人面对面全方位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及便民办税举措。

普法“三精”连千家。对象精准、形式精心、内容精确,贴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两创一管”“双进双服”,走进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知识有奖答题、“12.4”宪法宣传,发挥普法工作社会效应,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中心组学习、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制度,发挥头雁引领的示范学习作用,有力促进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坚持做到“一个不落”。制定全年干部政策法规学习计划,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在内的法治知识及实践能力培训。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日常学习及考试,全员100%参与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梯队建设“有的放矢”。加强法律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公职律师参加业务大比武,将公职律师制度与外聘法律顾问团队有机结合,不断拓展税收法治队伍的专职化外延与专业化内涵。夯实基层执法队伍基础,组织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充实基层执法队伍。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江岸区税务局积极落实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明确一把手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托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部署协调,责任单位各司其责”的依法行政领导体系。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将依法行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促进。严格落实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集体研究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将税收工作的全流程纳入法治轨道,为法治税收提供组织保障。

十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江岸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一)聚焦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初心使命

将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融会贯通、学深悟透,在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力加劲,在领悟党的光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办好为民实事上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聚焦法治实践,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

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确保税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聚焦税收治理,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税

1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2构建“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加强行业领域源头治理,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行业领域常治长效。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健全违法查处体系,依托“互联网+监管”多元数据汇聚功能,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斩断背后利益集团,切实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岸区税务局

2022年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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