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委托代征公告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委托代征信息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委托代征信息公告

委托代征信息公示

 

受托方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注册地址

91420100783191447E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分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8号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

代征期限起

代征期限止

胡庆平

2021-01-01

2023-12-31

代征税种及附加

代征范围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依法不需要或者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零散税源户代开普通发票税款

计税依据及税率

增值税统一按开票金额(不含税)的3%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以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以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