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2日 来源:武汉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和东西湖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引领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优化公开内容与渠道。整合武汉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湖北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线上资源,及时主动公开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管改革举措、便民办税缴费服务等重点内容;升级区局服务厅线下公开设施,增设智能查询终端,滚动更新高频咨询问题解答,发放定制化宣传手册,全方位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信息获取需求。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法治思想,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进行法制审核,不断优化申请流程,提高答复质量。2025年依法办理9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机构职能和工作实际,修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操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标准和流程;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核对,及时补充、修订过时信息。

(四)夯实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持续推进线上公开平台优化升级,提升网站操作便捷性,加强平台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明确各类岗位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法规培训和监督检查,对上级反馈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务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的规定,区税务局暂无制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故本年制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件数均为0。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9条,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0条。

111.bmp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区税务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依法办理9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区局作为被申请人,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起,正在复议审理中,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问题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足,区税务局采取系列改进措施。通过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显著增强;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办理效率和答复规范性大幅提高,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部分政策解读不够生动直观,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公开渠道的融合度不足,线上线下平台协同联动不够紧密,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存在短板;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考核指标不够细化,激励约束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下年度改进举措

下年度,区税务局将从三方面着力改进。其一,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动漫、直播等多种方式,提升解读效果,建立热点问题快速回应机制,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其二,推进公开渠道融合,加强线上平台与线下办税服务厅的协同配合,实现信息同源、同步发布,优化信息查询功能,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其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将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与绩效奖惩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