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办理税(费)年终缴纳业务
有关注意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来源:武汉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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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关于2024年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年终工作的通知》安排,为保证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武汉市工作实际,现将全市税(费)年终缴纳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12月30日(周一)20:30起,暂停受理采用银联或网联渠道缴纳税(费)的业务,包含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楚税通、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及自助办税终端等途径的银联卡在线支付、扫码缴税、云闪付APP、支付宝、微信支付均将停止受理。同时,停止受理纸质税票缴款业务。

二、2024年12月31日(周二)10:00起,停止受理现金缴款业务;11:00起,停止受理退库和多缴抵欠业务;12:00起,停止受理“三方协议”和“银行端查询”缴款业务。

三、鉴于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四个区局涉及对应金库系统升级,原则上从12月27日(周五)后只办理正常的TIPS电子税票缴款业务。届时,将停止受理纳税人、缴费人纸质税票缴款业务,以及退库和多缴抵欠业务。

四、2025年1月1日(周三)00:00起,恢复所有渠道税(费)征缴业务和退库业务。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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