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证》遗失证明(刘洪慧)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来源:武汉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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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本单位检查人员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特此声明作废。

持证人:刘洪慧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证件号码:鄂税稽42011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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