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 《湖北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15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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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我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制定了 《湖北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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