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9:15 来源:天门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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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门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提升办税缴费质效,优化建设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

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主动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有效拓宽政策解读渠道。2023年,以深入推动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建设“枫桥式”办税服务厅为中心,推出了“税务百事通”等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办税缴费操作指南3期、“秒懂税务”高频热点问题视频11期,不断推动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严格履行登记和形式审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对不符合条件的信息坚决不对外公开。2023年,市税务局按照规定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规范答复格式、答复内容,有效提升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严格履行对外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工作要求,梳理形成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清单,定期对有关部门进行事项提醒,确保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对外发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痕迹化、透明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市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及公众期盼重点,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全阵地,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获取信息高效便捷。锚定重点工作,联动扩大声势。围绕减税降费、连续第十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32个税收宣传月、数电票试点推广等重点内容,以天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内外网站为主阵地开展对外宣传,全年微信公众号共计推送税费信息498条,外部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52条、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动态32条,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数量43篇,拍摄“税眼看湖北”短视频《看见》在各大平台公开展播,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提升公众获取税费信息便利度。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上级部门总体安排部署,市税务局重点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明确相关职责,定期开展微信公众号及网页自查工作,持续加强内容信息审核力度,针对易错内容及时对内发布提示。同时,丰富政务公开的培训形式与内容,将线上理论学习与线下实地教学相结合,不断提升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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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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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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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较为平稳,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较往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发布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原创率较低,个别栏目更新频率较低,时效性不强。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市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聚焦政策解读和办税指南,综合运用图文、海报及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提升解读实效。二是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清单,优化网页栏目设置,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合理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零元。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我局未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行政许可事项说明

本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767条。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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