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6日 来源:天门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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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天税稽检通〔202518

天门市奥君服装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识别号:92420114MA4EQNJK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李昌华、刘妮蓓等人,自2025617起对你(单位)2021112025531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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