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来源:随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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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随县税务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随县税务局继续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有力服务保障了各项税收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随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463条,其中公开行政许可信息462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在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随州日报等报纸媒介刊登税务工作信息169篇,依托湖北广播电视台、随州电视台、随县发布等媒体向社会报道税收工作情况5次,开展线上线下税法宣传活动60余次,及时为公众解答税收政策;承接办理“12345”市长热线34件、“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业务3件,全部按期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随县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与申请人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随县税务局严格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的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公文拟制部门根据公文内容,注明公文属性,办公室审核公文拟制部门确定的属性是否符合规定,确保公开事项填写的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随县税务局十分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公开专栏,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公开办税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第一平台作用,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相关事项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强化政务舆情管理,对涉及税务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化解政务舆情;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联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对信息公开的政策业务学习有待进一步巩固,三是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指标,定期自查问题,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二是加强岗位人员培训学习,积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分析、及时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现实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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