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来源:随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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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县各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随县税务局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了随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随县税务局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随县税务局工作实际,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为手段,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

随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建立了由办公室负责、科室协调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规范公开内容,严格工作标准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相关事项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强化政务舆情管理。积极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税务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网上发布信息,化解政务舆情。

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联系,严格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三)丰富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载体广泛。随县税务局十分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公开专栏,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公开办税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第一平台作用,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动态。同时,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公开涉税信息。积极通过中国税务报、随州日报、编钟之声、随州交通经济广播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事项,报道税收工作情况,及时为公众解答税收政策。二是内容突出。注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利用随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规范性文件、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信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权威性,扩大政务公开信息传播知晓面,充分利用随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税务机构改革动态、环保税开征等最新政策知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随县税务局通过随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6条,包括机构职能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14条、通知公告信息1条,其中原国税局4条,原地税局3条,合并后的税务局9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税务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宣传了随县税务局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随县税务局深入贯彻实施相关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度未发生纳税人到县税务局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随县税务局未发生举报、投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还有待丰富等。

(二)改进措施。2019年,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引导纳税人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参与税收工作管理,不断推动全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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