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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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广水市税务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广水市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扩大税收工作透明度的有效措施,始终围绕税收政策、纳税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包括公众关切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阳光税务建设,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各界及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关注,主要在政府网站(中国广水网)公开纳税人及群众办事事项信息和政策宣传;对纳税人进行实时税收咨询服务,全年达1000次以上,12366热线受理2起,市长12345热线受理38件,通过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媒体(含新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9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机关各股室和派出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发布、联系等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就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信息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有力地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二)健全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三)落实工作措施。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在政府公开网上建设力度。主动公开纳税人及群众办事事项等信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税务工作,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税务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四)推进平台建设。

依托随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信息平台,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五)强化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局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大考核力度,促进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及时公开。增强风险意识,对法定不予公开的,严格保密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广水市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622条。其中公开行政许可信息617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6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21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41180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范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丰富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以政策宣传为核心,继续推进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个人所得税、城乡居民医保、电子税务局应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主动宣传,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舆论引导机制,做好政策解读,为公众释疑解惑,对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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