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0日 来源:随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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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广水市税务局”)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广水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管理质效。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重点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政府信息,扎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广水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工作要求,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内部办公网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情况,规范完善各方面信息,做到信息公开主动及时、栏目归类准确、公开形式规范;同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便捷办税缴费服务、城乡居民“两险”征缴等税收热点领域,主动加强相关信息公开与解读,全方位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信息关切。创新运用移动云MAS平台、在线访谈、惠企政策专题宣讲、门户网站、税收政策宣传群、税宣直播等方式,融合运用报刊、广播、云上广水、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及时对外公布税费政策及征管服务举措等,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和实效性。2025年,广水市税务局通过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审核平台、随州政府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85条,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回复回复群众政策及操作咨询114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广水市税务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受理申请的机关、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以及答复的时限,不断探索拓展依申请公开形式的方式方法。全年共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度,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严查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及时更新,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全力打造信息公开矩阵体系。充分发挥广水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信息平台作用,不断改进和充实门户网站栏目;充分发挥现有新媒体平台优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民生热点,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密切的事项为重点,做好“老李说税”视频号精品化推广工作,全面深入解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化信息公开,推进互联网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融合,借助政府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及时更新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公示信息涵盖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各项举措,明确专人做好常态化监督管理,所有发布信息均通过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绩效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未按要求公开或者公开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广水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规范有序的开展。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对个性化办税问题缺乏针对性,对重点行业、特殊群体覆盖不足。2026年,广水市税务局将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理顺制度流程,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同时加强信息宣传力度,围绕重点工作领域,通过文字、图片与视频相结合等方式,提高政策业务宣传接受度,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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