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湖北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湖北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421300553943455F):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随县税二通〔2025〕950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随县税二通〔2025〕950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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