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湖北省聪仁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湖北省聪仁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1421302MAERTJX66J):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曾税南限改【2025】218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曾税南限改【2025】2269号。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南郊税务分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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