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随州市辰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来源:曾都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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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你单位2024年4季度收入未申报,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字轨:曾税洛限改〔2025〕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洛云路24号

电话:4802243

特此公告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曾税洛限改〔2025〕26号)湖北省达檀设计馆(个人独资).jpg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洛阳税务分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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