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四季度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的公示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4-01-09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四季度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的公示
各位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结合纳税人实际经营状况,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初拟核定出了2023年全县四季度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情况,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望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核定的营业额及月应纳税费额提出意见及建议,以利进一步确保税负公平。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的公示.xlsx
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