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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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竹山县国家税务局、原竹山县地方税务局相关工作职责。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原竹山县国家税务局、原竹山县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上级局和地方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原竹山县国家税务局、原竹山县地方税务局均依托门户网站,发布了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等情况。同时,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通过国地税业务融合培训、日常工作安排、工作督导落实等方式,指导、督促全县税务系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全面推进政务舆情全面响应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并通过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释疑解惑。

  (三)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税收宣传、网站运维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科学设置考核项目、细化量化各项指标、稳固加强薄弱环节,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公开绩效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考核评价。结合改革重点工作和税收日常工作,通过实地考核、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原竹山县国家税务局、原竹山县地方税务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条。包括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条,微信、微博和客户端公开政府信息1条(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条(次)。重点加强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机构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度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发布新税务机构挂牌、“三定”落实、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和改革动态等信息。改革前后,原竹山县国家税务局、原竹山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市局、县委整体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服务。二是根据改革前后机构变化和职能调整情况,加大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明确机构改革期间税费征管职责承接问题。

  (二)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公开。一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数据监管和信息共享。不断规范实名办税流程,新办实名认证业务2030户(次)。切实组织涉税证明事项清理,公告取消省级证明事项37项。二是及时更新已公开的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并通过办税服务厅或门户网站等途径发布。序时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等级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社会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纳税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收宣传月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二是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制发税收新政宣传手册2000余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原竹山县国家税务局、原竹山县地方税务局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被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原竹山县国家税务局、原竹山县地方税务局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原竹山县国家税务局、原竹山县地方税务局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原竹山县国家税务局、原竹山县地方税务局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应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在承接原竹山县国家税务局、原竹山县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税务机构职能调整和日常工作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和文件,通过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竹山电视台等媒介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序时做好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税收政策以及实务操作指南等信息的公开,并跟进做好新闻信息宣传和工作动态发布,回应各方关切。

  (三)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受理、转办、研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对依法依规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信息及时提交集体研究,对重大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向上级做好请示,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既保护申请人权利,又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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